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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关于合同法上的抗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某公司邀请一歌手演唱,约定先付1000元歌手才登台演出。这1000元还未付出时,该歌手突生重病,且预计难以在约定的日期登台演出。此时,该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B .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C .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D . 当事人在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就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因甲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经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库存商品偿还其所欠全部债务。债务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用于偿债商品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9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债务重组对甲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100。 181。 281。 300。 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近交衰退 选配 社区服务 关于合同法上的抗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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