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古罗马继承原则的发展。
战后日本经济法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经济立法的原则与任务有() 独立自主地开展经济立法活动。 实现经济非军事化。 确立和平经济。 建立民主化经济。 经济立法均设有罚则。
魏玛宪法规定总统享有广泛的权力,此外特别赋予总统() 提前召集、解散国会的权力。 任命文武官员的权力。 独裁权。 强制执行权。 相当大的立法权。
德国魏玛宪法所确立的国家管理形式是() 总统制。 责任内阁制。 君主立宪制。 共和国制。
美国赋予妇女以平等选举权的宪法修正案是() 第19条。 第23条。 第24条。 第26条。
宏观经济学进行总量分析,以整个国民经济活动作为考察对象,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