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显著影响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社区建设取得了很大程度的发展。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强社区服务研究,是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的物质文化需求、生活需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是促使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其更好的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提供职能的有效措施;是凝聚社区居民,提升社区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使居民共享社会主义建设成果的平台;是我国全面建设和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现有的社区服务提供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社区居民构成复杂化,居民利益需求多元化特点突出,政府机构不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利益需求。另一方面,社区服务从业人员素质低,服务专业化程度差,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现代化需求。此外,社区服务资金来源不足,社区居民参与度低等问题也制约着社区服务水平的提高。社区中介组织作为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第三力量,在市场和政府功能都不能有效发挥的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社区中介组织因其服务人员专业性强、服务效率高、服务内容多元化等各种特征成为社区服务提供的主体具有必然性和可行性。针对目前我国社区中介组织的发展现状和特征,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拓宽社区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多元化服务提供机制,发展市场化的服务形式,建立有重点的专业化服务体系,最终构建以社区中介为主体的社区服务提供模式,对于深化社区服务,增强社区凝聚力,促进社区的建设,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