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705土地经济学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土地
【答案】土地是由地球一定高度和深度的岩石、矿藏、土壤、水分、空气和植被等构成的自然综合体,即陆地及其自然附属物。
2. 土地利用管理
【答案】土地利用管理是指国家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采用行政的、经济的和规划计划等手段,确定并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方式,以保证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一种管理。
3. 土地估价机构
【答案】土地估价机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名称应明确为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合伙制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名称应明确为事务所。
4. 抵押权
【答案】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相关债务的抵押品享有的权利。
5. 土地利用
【答案】土地利用是指人类通过与土地结合获得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过程,这一过程是人类与土地进行的物质能量和价值、信息的交流、转换过程。
二、简答题
6. 土地估价的本质。
【答案】土地估价的本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估价师评估土地的价值(value )而不是价格(price );
(2)土地估价是模拟市场定价而不是替代市场定价;
(3)土地估价提供价值意见,但不对价格做出保证;
(4)土地估价会有误差但应将误差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5)土地估价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
7. 简述土地合理配置的原则。
【答案】土地合理配置的原则包括:
(1)地域分异原则;
(2)区位利用原则;
(3)生态系统平衡原则;
(4)系统综合原则。
8. 简述农业土地规模效益的内涵。
【答案】农业土地规模效益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以纯粹规模报酬变动规律为理论基础的规模经济,包括内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规模经济;
(2)以资源报酬变化规律为理论基础的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即由于生产要素配合比例变动,从而使要素的使用进入合理报酬阶段而产生的效益;
(3)以机会成本为理论基础的内部经营与外部环境相协调。
9. 简答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
【答案】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包括以下几类:
(1)家庭经营型。包括种植业专业户和家庭农场,它是通过合同形式,接包其他农户转让的土地或承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而形成的,其特点是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核算,集体在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一定的服务。包括:种植专业户和家庭农场
(2)集体经营型。包括村办集体农场和厂办农业车问两种形式。其共同特点是:土地、农机等主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均属经营单位集体所有,统一组织生产、经营、核算。包括:村办集体农场,厂办农业车间。
(3)联合经营型。又称联户农场、粮农联合体等,其共同特点是农户(或其他组织)在承包到户的基础上,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以土地为纽带形成新的联合体。既有在某些生产环节的松散联合,即几个农户共同完成某些生产环节的劳动,按劳计酬的联合互助,也有农户和农户、或农户、村组、和技术、管理人员等,以土地使用权、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折价入股,组成的股份联合农场。股份联合农场,一般在银行建立账户,实行独立核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分配上采取按劳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方法。
(4)规模服务型。在保持分户承包、经济核算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在生产和流通的主要环节,例如种子供应、机械耕作、排灌和收获、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合作经营或集体的统一服务,使分散经营的农户达到规模经营的效果。
10.房地产的权利包括哪邺?
【答案】房地产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所有权一一权力具有完整性、不限期性;
(2)使用权一一占有、利用、收益和部分处置权,有一定期限;
(3)地役权一一对他人土地(他人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土地)拥有的权力;
(4)抵押权一一债权人对相关债务的抵押品享有的权利;
(5)租赁权一一承租人对他人物品的占有权、利用权、收益权,没有处分权。
三、论述题
11.试述土地市场宏观管理的手段与措施。
【答案】国家对土地市场进行宏现管理调控,要以经济手段为主,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等多种手段。其中法律手段是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依据,经济手段是主体,行政手段是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的保证。具体说,对土地市场管理调控的手段和措施主要是:
(1)通过法制手段,调控土地市场开放的范围、规模和程度。由于我国土地市场还是刚刚开放,市场运行的条件还不完备,加之,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房地产业发展程度差异很大,因此,各地土地市场发育程度差别很大。国家必须根据各地土地市场运行的具体条件,对土地市场的开放作出明确的法律和行政规定,以调控土地市场开放的范围、规模和程度。
如在土地市场方面,考虑到企业、居民的承受能力,国家规定日前主要在东南沿海城市和内地一些大中城市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开放土地市场。目前我国城市土地分配实行市场机制和行政划拨“双轨制”。在“双轨制”下,国家就要有明确的法律和行政规范,即哪些土地适用市场机制(出让),哪些土地采用行政划拨手段分配,要做出明确的限定。
(2)通过制定并实施土地开发计划,调控土地市场供给量。
城市的建设发展,其土地供给,一方面靠向城郊扩展,将农业用地转为城市用地; 另一方面是进行旧城改造,以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依据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并实施年度地开发计划,以控制城市土地,尤其是耕地每年的市场供给量。这项手段,可以保证土地资源的有计划利用,防止盲日开发引起土地资源的破坏与浪费; 同时又有利于城市土地市场的均衡供给,平衡市场供求关系,控制国家基本建设规模。目前实行的年度耕地占用控制指标,就是实施这项手段的一项具体措施。
(3)通过制定与实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与产业政策调控土地利用布局与结构。
根据城市的性质、土地利用现状及长远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制定并实施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细部规划,引导土地市场运行的方向,以防止土地市场自发运行导致的某些消极后果,实现城市土地的优化配置。此外,通过制定并实施正确的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政策,对有利于土地优化配置的土地利用行为给予政策优惠,反之给予限制,这也会促进城市土地优化配置和优化结构的实现。
(4)通过制定并实施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则政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等,来调控土地的市场需求。随着经济发展速度加快、投资增加及财政信贷和税收政策的放宽,对土地的需求必然增加; 反之,必然减少。运用这一机理,就可以通过制定并实施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及财政信贷政策、税收政策来调控土地市场需求的数量和结构,促进土地市场的供求平衡。此外,制定有针对性的地产的税收政策(如设立土地增值税、土地荒芜税等),可以在一定程度卜抑制土地投机和虚假需求,防止土地浪费。
(5)通过制定并实施地产价格政策,加强土地市场的价格管理,调控土地的价格水平土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