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规定甲向乙供应钢材,应于2001年9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9月7日付款。到了8月甲得知乙财产状况恶化,已经欠很多家公司的到期货款没有还。认为乙无支付货款之能力,便向乙提出怀疑其支付不能的合理证据并要求解除合同但乙不同意。基于上述因素,甲于9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乙要告甲违约。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甲应当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上好课的基本要求?
前缘缝翼的主要作用是() 放出前缘缝翼,可增大飞机的临界迎角。 增大机翼升力。 减小阻力。
从原点作极曲线的切线,切点所对应的迎角值是() 最大迎角。 有利迎角。 最小迎角。
甲和乙签订了买卖冰箱的合同,合同规定甲供应冰箱30台,乙付给甲共计39000元。供方于12月30之前发货,一次交清货到付款,如有违约要交1%的违约金。后来12月30日甲交货之前就向乙索要货款,乙拒绝。因此甲拒绝交货。甲的行为是()。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行使不安抗辩权。 违约行为。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飞行中操作扰流板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