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472法学基础二(民法学、经济法学)2006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 摘要
472
华南理工大学
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试卷上做答无效,请在答题纸上做答,试后本卷必须与答题纸一同交回) 科目名称:法学基础二(民法学、经济法学)
适用专业:经济法学 共 页
本试卷分民法学与经济法学两个试卷(各75分,共150分),请认真审题并按要求作答。
一、民法学卷(共75分)
(一)概念辨析题(每题5分,共20分)
1.狭义的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2.名誉权与隐私权
3.债权人的代位权与债权人的撤销权
4.发明与发现
(二)简述题(每题 10 分,共20分 )
1.简述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及作用
2.简述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法人的责任
(三)论述题(20分)
试论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
(四)案例分析题(15分)
1.案情简介:
刘某与王某育有二子,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刘甲娶妻李某,并于1999年生有一子刘小甲。刘甲于2000年5月遇车祸身亡。刘某于2001年10月病故,留有与王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刘某过世后王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由次子刘乙使用。
2001年11月,刘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合同,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王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刘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王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刘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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