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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大学928经济法专业综合一(经济法、民法、商法)之《经济法》考研导师圈定必考题汇编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国有资产流失

【答案】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当事人限定在掌握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这些当事人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必须是直接违反了有关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产生了结果或不加以制止必然发生国有资产流失不良后果的。

2. 特殊企业

【答案】特殊企业是相对于公司、合伙、一般国有企业、合作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等普通企业形态或形式而言的,是指依特别法、专门法规或行政命令设立和运作的企业。

3. 商业银行

【答案】《商业银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第一,商业银行是特殊企业,其设立依据是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不同于普通企业; 第二,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进行经营; 第三,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

4. 正当竞争

【答案】正当竟争是指具有不同经济利益的两个以上经营者,为争取受益最大化,以其他利害关系人为对手,采用能够争取交易机会的商业策略去争取市场的行为。正当竞争具有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技术革新、调节社会分配的功能。

5. 国际商业贷款

【答案】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以商业性条件在国际金融市场筹措,并以外国货币承担契约性偿还义务的资金。国际商业贷款包括:外国商业银行(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发行境外外币债券、大额可转让存单和中期票据等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国际融资租赁,以现汇方式偿还的补偿贸易、项目融资、海外存款及其他形式的商业性融资。

6. 投资管理制度

【答案】投资管理制度是指政府依法通过经济和行政手段的综合作用对投资活动形成制约关系,从而使投资主体的活动符合计划要求的内在调控机制。它主要由计划管理、财政管理和金融管理组成。

二、问答题

7. 简述我国《对外贸易法》对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定。

【答案】(1)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

①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原则

《对外贸易法》第4条规定的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的原则,同样可以适用于国际服务贸易。

②市场准入原则

《对外贸易法》第2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人和国民待遇。市场准入原则以中国政府的承诺为限。考虑到我国服务业尚处于发展阶段,我国服务领域开放的对外承诺是有条件的,体现在:

a. 从我国对外国服务的提供方式上,针对《服务贸易总协定》所确认的服务贸易的四种方式,即跨境支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我国虽然都允许存在,但根据不同领域,对每种形式的准入与否,又做了分别规定。

b. 对一些服务领域或特定服务领域的一定服务形式禁止开放。

c. 对一些服务贸易领域限制开放。

③国民待遇原则

我国对国民待遇原则以中国政府的承诺为限。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服务方式分别决定不作承诺、没有限制或作出限制。

(2)国家限制或者禁止的国际服务贸易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

①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②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③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

④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⑤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8. 简述协议收购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1)概念

协议收购是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场所之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主要是持股比例较高的大股东)就股票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协商,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股或兼并目的。

(2)协议收购特征

①协议收购的股份转让通过私下协议进行。协议收购中,收购人与目标公司股东就股份转让事宜进行私下协商,为避兔引起目标公司股价的波动,这种私下协商通常会秘密进行。而在要约

收购中,收购人必须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的内容,不仅要让目标公司的股东知晓,而且还要让证券市场的其他所有参与人知晓。

②协议收购面向目标公司特定股东进行。要约收购面向目标公司的不特定股东,在要约收购中,收购人在收购要约中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目标公司的所有股票持有人,收购要约人不能区别对待所有股票持有人。而协议收购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收购条件,协议收购人可以与目标公司的股东达成不同的收购协议,各协议的条款不必相同,而且都能成立有效的收购合同。

③协议收购不具有期限性要求。为维持证券市场的秩序和保护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证券法对收购要约的期限做出了规定。但在协议收购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反复就协议内容进行协商,协议进行的期限并无任何法律限制。

④协议收购不具有排他性。在要约收购中,一旦收购人提交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或者收购要约已经公开发出,收购人就自动放弃了以要约以外的其他方式买卖目标公司证券的权利。但协议收购不具有这种排他性。协议收购人在同目标公司秘密协商的同时,还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卖目标公司的股票。

9. 规划的含义和意义是怎样的?

【答案】(1)规划的含义

规划就是计划,是指人们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对未来的行动所作的设想和部署。

(2)规划的意义

①“在现代世界里,政府完全可以很好地从事广泛的经济活动,包括调整收入和财产的分配,处理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对付结构上的小可分性,维持经济的普遍稳定。要达到所有这些目标,政府就应该,其实也必须预先做好计划。”

②对于要实现经济赶超的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来说,规划调控更是不可或缺。“听任市场经济自由放任的发展,这在不发达国家毫无疑问是一个错误的答案。从更宏观的角度看,规划调控还是国家间经济竞争的重要手段。

③但要注意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不再是指令性计划。它主要通过经济政策和经济措施来调节经济利益,在市场的基础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实现预期的社会经济目标。

10.简述经济法理念的内容。

【答案】(1)经济法理念的概念

经济法的理念,是指人们对经济法的应然规定性的理性的、基本的认识和追求,是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灵魂暨最高原理,经济法学从总论到分则、经济法的各项具体制度都应能体现经济法的理念。

(2)经济法理念的内容

经济法妇理念是经济社会化条件下的实质公平正义,其核心内容是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 ①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是客观存在的。

a. 社会整体利益与社会个体利益固然紧密相关. 但又确实不同于社会个体利益,也不是社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