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文学与法政学院623政治学理论之政治学基础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政治组织
【答案】政治组织是指政治权力为实现政治规划和政治决策而对于各种资源进行整合和配置的行为。由于政治组织是组织管理运行的重要凭借,所以,政治组织是政治管理得以实现的重要环节和步骤。
政治组织行为基本特点有:
①政治性,即政治组织是由政治权力构建组织的行为,由此而形成的组织具有政治权力性质和功能,因此,由社会成员自组织形成的组织,不是政治组织;
②合理性,即按照政治管理的目标和职能的要求,从实际的条件和环境出发,构建合理有效的组织;
③有序性,即按照特定的组织原则,进行组织的结构设置和流程设计,实现政治权力在机构、部门和层级等方面的有效运行;
④规则性,即贯彻组织原则,规定特定的组织制度、组织规范和组织程序:
⑤动态性,即随着政治管理目标、职能、条件、环境和资源要素的变化,政治组织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革。
2. 政治哲学
【答案】研究社会政治关系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又是研究政治理论的方法、原则体系的科学,是政治学与哲学这两大学科体系的中介环节。主要的方法是从哲学思辨的角度,从历史或哲学的层面上解读政治观念,探讨政治生活的目标、精神、真理等政治生活的最高准则。在传统的政治哲学研究中,民主、正义、平等、自由等政治价值和相应的政体设计一直是其研究重点。
3. 两院制
【答案】两院制是指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分为两院的。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都采用这种制度。两院的名称各国不同,如美国叫众议院、参议院,英国叫上议院、下议院等。下议院议员通常按选区直接选举产生,名额按人口或选民人数的一定比例分配。上议院议员的选举办法和名额分配,各国不尽相同。有的实行直接选举,有的实行间接选举,如由下议院或地方议会选举,有的国家还有部分任命产生、世袭或当然担任的议员。任何法律都须经两院通过,而下议院一般在提出财政预算议案方面有优先权。同时,两院之间也存在着一种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下议院的权力一般要高于上议院。两院制是资产阶级共和政体按照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学说而建立起来的立法机关,它实际上代表着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4. 合法性
【答案】“合法性”是指政治权力符合政治共同体普遍约定的一种“正当性”,它的意义比“合法”要远为广泛和深远。合法性的政治意义就在于建立了被统治者对统治者的支持体系,以制衡于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支配体系。对于合法性的类型,最经典的认识莫过于马克斯·韦伯。马克斯·韦伯概括了传统型、法理型和克里斯玛型(超凡魅力型)三种合法性类型。三种合法性类型各有其特点,而且这三种合法性类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重要性也不一样。
5. 非政府组织
【答案】非政府组织这一概念主要是指“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那块制度空间”。它是现代社会结构分化的产物,是一个社会政治制度与其他非政治制度不断趋向分离过程中所衍生的社会自组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方发达国家,人们一般将这一类组织称为“非营利组织”、“独立部门”或“第三部门”,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人们普遍用“社团”这一概念。
6. 复合制国家
【答案】复合制国家是指由若干独立的国家或政治实体(如共和国、州、盟、邦)等通过某种协议而组成的联合体。按照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不同构成方式,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可以分为单一制国家和复合制国家。复合制国家按照其联合程度不同,又有联邦制和邦联制之分。联邦制国家又称为联盟国家,一般由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州、共和国、邦),结合组成。当今世界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德国等。邦联制国家实际上是一种国家联盟,它是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目的而组成的联盟体。邦联制国家实际上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国家,而只是一种松散的国际组织。当今的欧洲共同体、东南亚国家联盟等都是邦联的具体组织。除此之外,历史上的复合制国家还有君合国和政合国。
7. 政治统治的强制方式
【答案】政治统治的强制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以强力直接实现统治的方式。政治统治主体凭借自己掌握和控制的政治权力和政治资源,对于危害特定政治统治秩序的敌对群体、敌对势力和社会成员,采取强力压迫、权利剥夺和分化瓦解等方式,以消除或者减轻其对于政治统治主体地位和社会政治秩序的威胁、危害和破坏。强治方式还包含着政治权力主体凭借政治权力的强制力,对于危害特定政治统治秩序的敌对群体、敌对势力和社会成员进行的行为强制,比如限制行为自由、强制劳动等等。强治方式是政治统治本质的直接体现,也是政治权力的直接运用。对于政治统治的建立、维护、巩固和实施来说,强治方式的效用更多地体现在弱化对于政治统治主体力量、地位和统治秩序的危害力量方面。
8.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答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制度。它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中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各民族
区域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自治机关都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力一国家政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的自治,在民族地方实行区域自治与维护国家统一、接受中央领导是一致的。实行这一制度,既能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加速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又能抵御外来的侵略和颠覆,保障整个国家的独立和繁荣。
9. 立宪君主制
【答案】立宪君主政体是资产阶级国家的政体形式之一,它通常存在于资产阶级在进行政治革命时力量并不十分强大,革命以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妥协而告终的国家,立宪君主政体本身就是这种妥协的产物。
由于各资本主义国家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因而君主的地位和实际权限也不一样,立宪君主政体可以分为二元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
①二元君主政体形式上存在君主和议会两个权力中心,君主权力受到议会和宪法限制,可是,实际上君主掌握着政府仟命权、解散议会权、钦定宪法权等权力。二元君卞制一般存在于封建势力强大,资产阶级政治力量相对软弱的国家,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德意志帝国,当代的尼泊尔、摩洛哥、约旦等。
②议会君主政体的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的中心,政府由议会产生,君主受到宪法和议会的实际限制,一般只具有国家象征意义。议会君主政体的议员是选举产生的,并有特定任期,君主则是世袭终身任职的,因此,议会君主政体只是部分意义上的残缺的君主制。这种政体通常是那些资产阶级革命进行得不够彻底的国家采用的政体形式,当代的英国、日本、西班牙等国仍然保留着这种政体。
10.民主共和政体
【答案】民主共和政体是资产阶级国家普遍采用的政体形式,其共和范围形式上包括全体公民在内,最高国家权力由多人执掌和行使,这些权力执掌者由选举产生,并实行限定任期制。民主共和政体按照不同职能机关和职位的地位和权限,主要可分为:
①议会制共和政体。在议会共和政体中,议会掌握着国家最高权力,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只是“虚位元首”而不掌握实权,他与议会君主政体中的君主的地位和作用享有权限相似,不同的是前者由选举产生,而后者为世袭继承; 前者政治活动负政治法律责任,后者则无须负责。
②总统制共和政体。在总统共和政体中,最高国家权力由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执掌和行使,总统和议员分别由选举产生,并有特定任期,内阁由总统组织并对总统负责,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与议会之问有权力制约关系。
③委员制政体,其典型国家是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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