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7年安徽财经大学法学812专业二(法理学、中国法制史)之法理学考研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答案】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法理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通常指一个法律规范由哪些要素构成,以及这些要素之间在逻辑上的相互关系等问题。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在逻辑上周全的规范,对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的分析,法学界存在三要素说和二要素说,前者认为法律规则由假设、处理和制裁三部分构成; 后者认为法律规则的结构分为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部分。其中三要素说占主导地位。

2. 立法原则

【答案】立法原则是指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它反映立法主体在把立法指导思想同立法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特别注重什么,是执政者立法意识和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反映。

3. 准用性规则

【答案】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即法律规范没有直接规定具体的、明确的规则内容,而是规定当法定的情况出现时,准许参照、援用其他有关法律规范。如诉讼法中规定:诉讼程序有的可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即为准用性规则。准用性规则实际上不是确定性规则,是规定行为规则的某一部分须参照、援用其他法律规范才能实施的法律规范。

4. 习惯权利

【答案】习惯权利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形成的或从先前的社会传承下来的,表现为群体性、重复性自由行动的一种权利。习惯权利也是法外权利。习惯义务多存在于剥削阶级社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与旧的剥削制度相连的习惯义务(如进贡、差役)被宣布为非法,但在某些地区和部族还没有根除。

5. 法律规则

【答案】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主要因素。法律规则通常由严密的逻辑结构。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的分析,法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三要素说和二要素说。二要素说是占主导地位的学说,其主要内容是:法律规则由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构成。

6. 实体法

【答案】按照法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可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是规定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或职权、职责,以追求实体正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民法、刑法等。程序法一般是保障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的实现以及规定诉讼过程中带有程序性的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7. 阶级分析方法

【答案】阶级分析方法就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它可以广泛地应用于各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在法学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对待阶级分析方法上必须防止两种倾向。第一种错误倾向是以教条主义的态度来理解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把科学的阶级分析方法片面的归结为“阶级斗争之学”和“对敌专政之学”。第二中错误倾向是以虚无主义的态度对待阶级分析方法,有意或无意地贬低、轻视甚至否认阶级分析的理论意义和认识价值。

8. 应有权利

【答案】应有权利是权利的初始形态,它是特定社会的人们基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政治传统和文化传统而产生出来的权利需要和权利要求,是主体认为或被承认应当享有的权利。由于应有权利又往往表现为道德上的主张(以道德主张出现),所以又被称为“道德权利”。

二、简答题

9. 法的目的价值。

【答案】法的目的价值构成了法律制度所追求的社会目的,反映着法律创制和实施的宗旨,是整个法的价值体系的基础,目的价值最集中地体现着法律制度的本质规定性和基本使命。任何法律制度的目的价值都具有以下两方面的重要特征:

(1)法的目的价值的多元性。凡是可以借助于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来加以保护和促进的美好事物,都可以被视为法的目的价值。法的目的价值的多元性,是与人的需求的多样性和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多样性直接联系在一起的。由于现代社会在此种多样性方面大大超过了古代社会,因而,法的目的价值的多元性在现代法律制度中也就更显突出。对于法的目的价值的多元性,不可能将其详尽无遗的罗列,而应特别选取其中比较重要的目的价值加以分析考察。

(2)法的目的价值的时代性。社会特定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条件是一定价值观念赖以形成的基础。换言之,任何社会和个人的价值观念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制度环境和文化传统等现实因素所孕育的产物。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条件是发展变化的,小同时代的社会价值观也小可能完全一致,由此,反映在法律制度层面的法的目的价值,也会呈现出一定的时代特征。也就是说,不同时代的法律制度,在它们所追求的理想和目的、所服务的对象方面,可能有不同的价值选择。

10.在当代中国,学习法理学的意义是什么?

【答案】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中具有方向引导、思想启蒙、理论指引的功能。在当代中国,学习法理学具有独特的意义。

(1)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需要

法律观是法理学的核心问题,是法学家们建立其法学理论体系的基础,也是不同法学流派的根本区别之所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深刻地揭示法的本质、价值、作用和历史发展规律,为我们认识和思考法律问题提供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当代中国的法理学担负着正确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引导学生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和时代精神,分清法律观上理论是非的重要任务。

(2)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需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是当代中国法理学的研究和教学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们对什么是法治、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为什么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怎样实行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结晶,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美好理想,是尊重法治、崇尚法治、积极参与法治实践的坚定信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法学专业学生投身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条件。

(3)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法律理论素质以及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

法学专业的学生,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认真学习法理学,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高法律理论素质,掌握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基本方法和技能是相当重要的。这是因为法律人不仅要知道有关的法律规范,而且必须知道它们是怎样成为这样的法律规范以及为什么是这样的法律规范; 不仅要知道解释和运用法律规范的技术,而且必须知道解释和运用法律规范时应当坚持的价值标准。这也是因为现代社会各方面的发展都很迅猛,社会对法律的需要不断增加和变动。

11.法律继承是法律演进的重要途径。

【答案】法律演进是指某一国的法律制度从落后状态向先进状态的不间断的发展或者进步过程。法律演进的途径包括法律继承、法律移植和法制改革。其中,法律继承,就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继、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法)的影响和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承接和继受,是法律演进的重要途径。其原因在于:

(1)历史上,除了奴隶制法律制度(它是在原始社会氏族习惯的基础上演化出来的),每一种新的法律制度都是以先前的法律制度为起点和阶梯的,这就决定了法律继承必然是法律演进的基本形式和途径。

(2)在法律演进的客观过程中,每一种新法律对于旧法律来说都是一种否定,但又不是一种单纯的否定或完全抛弃,而是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从而使法律演进过程呈现出对旧法既有抛弃又有保存的性质。

(3)从处理法律继承问题的主体的角度看,法律继承实际上是一种批判的、即有选择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