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乙、丙、丁对房屋的装修行为属于添附行为,甲应补偿乙、丙、丁所付的装修费
B . 甲与乙的合同无效,甲不同意利用装修物的,应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分担损失
C . 甲与丙的合同解除后,甲不同意利用装修物的,应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分担损失
D . 甲与丁的合同到期后,甲不同意利用装修物的,应补偿丁的相应损失
● 参考解析
本题A选项中,涉及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问题。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不属于添附行为(添附基于错误而产生),故A选项错误。对于装修费用,合同提前解除、合同无效,如甲不同意利用装修物的,则应当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分担损失,故BC选项正确。对于租赁期间届满,装修物还有剩余价值的,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不存在补偿问题,以防过渡装修,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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