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法题库>第三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题库

问题:

[单选]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支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 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B . 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 . 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D . 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根据《破产法》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可以行使抵销权的有()。 债务标的不相同的。 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 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 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是() 无偿转让财产的。 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以公允价格进行交易的。 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0日受理债务人甲企业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甲企业于2007年3月1日对应于2007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甲企业于2007年2月1日向乙企业无偿转让10万元的机器设备。 甲企业于2006年9月1日与其债务人丙企业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甲企业于2007年2月10日将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给丁企业。 甲企业于2007年2月1日对戊公司进行个别清偿。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有()。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破产清算事务所。 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所有债权人都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 所有申报债权者均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即可。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支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暂无解析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