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生化、承载、受纳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归属于() 木。 火。 土。 金。 水。
"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治疗原则的确立,其理论依据是五行的() 相生规律。 相克规律。 相乘规律。 相侮规律。 制化规律。
不属于根据五行相生规律制定的治法是() 培土生金。 滋水涵木。 益火补土。 金水相生。 泻南补北。
不属于"证"所包含的基本内容的是() 病情轻重。 发病原因。 邪正关系。 病变部位。 病变性质。
中医学的基本特点是() 同病异治。 异病同治。 审因论治。 辨证论治。 标本同治。
五脏之中,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