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中国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既要通过扩大作物播种面积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食物需求,保证粮食安全,又要通过扩大林草等生态用地规模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的永续利用,这样,在作物生产和生态涵养的农地利用之间就形成了矛盾,而且这种矛盾随着城镇村及工矿交通用地的不断扩张而变得更加尖锐.农业不同于其它产业,我们不仅要通过基本投入、技术、制度等方面的变革来获取农业增长,而且要处理好农业与生态系统的关系,通过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增长.
本文基于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的协调关系,把生态因素纳入农业增长的经济分析框架中,实证分析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对农业增长的影响作用,并以获取最大农业产出为目标,规范分析农地在作物用地和生态用地之间的最优分配以及在此目标下的投入产出技术关系.实证分析表明,中国在1985-2000年间的农业增长与生态因素之间具有Granger因果关系,由于生态环境状况的劣化,使人均农业产出少增长了6.9%.这说明,为了取得最大投入产出关系,我们不能忽视农业生态环境的反馈作用,要使环境因素与农业生产相适应,从而减少浪费,获取更多产出;在对农业生产进行因素分析时,不仅要考虑工业品投入要素、技术和制度变革的作用,而且要把生态因素也纳入经济增长的分析框架中.规范分析表明,含生态因素的农业生产系统的稳定状态是存在的,为了获得最大产出(消费效用),农地在作物用地与生态用地之间的最优分配比例也是存在的,最优人均作物用地规模与该地临界生态覆盖率成反比而与产出关于作物用地的弹性成正比;当农作物产量对作物用地的依赖性较高时,为了维持高的产出水平,则作物用地规模需要相应增加.反之,当产出关于作物用地的弹性较小,对其它投入要素(工业品、技术等)的依赖性较大时,那么作物用地的分配量可以相应减少.这条结论的启示是,着力提高产出对化肥、资本等工业品以及技术、制度等投入要素的依赖度,可使我们用这些投入要素来替代耕地,将更多的农地用作生态保护地,减轻耕地压力.目前,化肥使用已经过多,其边际产出已经很小,为了减轻耕地压力,我们必须通过建立一种使农业研究社会化的创新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这点与速水和拉坦的观点一致;单位面积上的生态用地产生的生态效益越大,临界生态覆盖率将变小,最优作物用地规模就可以相应增大,产出随之增加.这说明,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状况,采取自然恢复和人为建设并重的手段,将退下来的坡耕地主要作为营造水土保持林、灌、草等生态保护用地,而不是翻耕改种经济林果,提高退耕还林的生态效益,这种选择是可持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