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大学政法学院901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之刑事诉讼法考研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扭送
【答案】扭送是指公民将当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分子强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①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②通缉在案的; ③越狱逃跑的; ④正在被追捕的。
2. 审判机关
【答案】审判机关是指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通常称为法院。在西方国家,审判机关就是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司法权也就是审判权、裁判权,与立法权、行政权相互分离和相互制衡。在我国,审判机关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
3. 举证责任
【答案】举证责任是指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控辩双方承担的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责任,如果不能提出证据或提出了证据但达不到法律规定的要求,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后果。其内容包括:
①公诉案件中公诉人负有举证责任。《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刑事诉讼的过程是国家主动追究犯罪,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公诉案件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是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 公诉案件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是基于被告人在诉讼中所处的特殊地位之考虑。
②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负有举证责任。
③被告人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不承担举证责任。
4. 附带民事诉讼
【答案】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作为一项诉讼制度,是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赔偿范围、提起和审理程序等问题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 直接证据
【答案】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直接证据分为肯定性直接证据和否定性直接证据。肯定性直接证据的内容必须同时证明发生了犯罪案件和谁是实施者这两个要素,否则就不是肯定性直接证据。否定性直接证据则不然,只要一项证据足以否定上述两个
要素中的任意一个,就是否定性直接证据。
6.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答案】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办理具有涉外因素的刑事案件时适用的特别诉讼程序。“涉外因素”主要是指诉讼当事人全部或部分为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外国法人或组织),或者刑事案件发生在国外。根据最高法《解释》第392条的规定,具有涉外因素的刑事案件有以下四类: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②符合《刑法》第7条、第10条规定情形的我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案件; ③符合《刑法》第8条、第10条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
④符合《刑法》第9条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
7. 无因回避
【答案】无因回避又可称为强制回避或不附理由的回避,是指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无须提出任何理由,即可要求法定数量的司法人员回避,这种申请一旦提出,即可导致这些司法人员回避。
8. 期间
【答案】期间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以及诉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必须遵守的时间期限。刑事诉讼期间原则上由法律明文规定,个别情况下可以由公安司法机关指定。前者是法定期问,后者为指定期问。法定期间可以分为公安司法机关应当遵守的期问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的期间两大类。
9. 延期审理、中止审理
【答案】(1)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于遇到了影响审判继续进行的情况,法庭决定将案件的审理推迟,待影响审理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继续开庭审理。
(2)中止审理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情况或出现某种障碍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而将诉讼暂时停止,待有关情况或障碍消失后,再恢复诉讼的制度。
(3)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
①适用的法定情形不同。适用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a.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b. 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c ,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a.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b. 被告人脱逃的; c. 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d. 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②诉讼文书不同。延期审理用决定作出,而中止审理用裁定作出。
③是否需要申请不同。当出现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时,当事人须向法院申请; 而中止审理则不
用。
④期限的计算不同。延期审理的期限计算情形复杂; 而中止审理一律是暂停计算。
⑤适用的阶段不用。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诉讼中止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
⑥适用的效果不用。延期审理只是将案件开庭审理的日期推延,有关诉讼活动并不因此停止。而诉讼中止将造成案件诉讼程序的中途搁置,受诉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的有关案件的一切诉讼活动都应停止进行。
⑦恢复审理的确定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受诉法院一般可以确定或者推测下次审理的时间。而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以外,何时恢复诉讼,受诉法院通常很难左右。
10.强制指定辩护与任意指定辩护
【答案】(1)强制指定辩护与任意指定辩护的概念
强制指定辩护是指在下列情形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任意指定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强制指定辩护和任意指定辩护的区别
①出现情形不同。前者必须是出现了法定的三种情形; 后者是由于经济困难和其他原因。 ②启动主体不同。强制指定辩护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关启动的; 任意指定辩护则是通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而启动的。
二、简答题
11.试比较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与刑罚、治安管理处罚的区别。
【答案】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刊罚是指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