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日语语言文学705(基础日语+汉语)之中国文学史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修竹篇序》
【答案】《修竹篇序》是初唐文学家陈子昂对东方虬《咏孤桐篇》的评论,它也是陈子昂对自己创作体会的总结,是他对诗歌创作的理论纲领。陈子昂以汉魏诗歌为高标,痛责晋宋以来的浮靡文风,感叹“风骨”和“兴寄”的失落。他盛赞这篇作品“骨气端翔,音情顿挫,光英朗练,有金石声”,是风骨朗健的佳作,遂挥毫写下《修竹篇序》寄赠予东方虬,它是唐初文学理论的代表作。
2. 建安七子
【答案】建安七子是汉末建安时期作家孔融、陈琳、王粲、阮瑀、徐幹、应玚、刘桢七人的合称。七子之中除孔融外,均依附曹氏政治集团,是邺下文人集团中的杰出人物。建安七子的得名源于曹丕《典论·论文》,“七子”以写五言诗为主。五言诗是直到东汉后期才兴盛起来的新诗体,而“七子”的优秀五言之作,写得情采飞扬,变化多致,使五言诗在艺术上更臻于精美。它们在五言诗发展史上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中以王粟的成就最高,被刘韶誉为“七子之冠冕”,他的代表作有《登楼赋》《七哀诗》。
3. 新乐府运动
【答案】新乐府运动是指由唐代诗人白居易、元稹等倡导发起的诗歌革新运动。他们主张恢复古代的采诗制度,发扬《诗经》和汉魏乐府讽喻时事的传统,使诗歌起到“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作用,强调以自创的新的乐府题目咏写时事,故名新乐府。宋代郭茂倩指出:“新乐府者,皆唐世之新歌也。以其辞实乐府,而未尝被于声,故曰新乐府也。”明代胡震亨说:“乐府内又有往题新题之别,往题者,汉魏以下,陈隋以上乐府,古题唐人所拟作也; 新题者,古乐府所无,唐人新制为。”
4. 纳兰性德
【答案】纳兰性德是清代最著名词人之一。其词“纳兰词”在清代以至整个中国词坛上都享有很高的声誉,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光彩夺目的一席。他生活于满汉融合时期,其贵族家庭兴衰具有关联于王朝国事的典型性。特殊的生活环境背景,加之个人的超逸才华,使其诗词创作呈现出独特的个性和鲜明的艺术风格。他的词基本以一个“真”字取胜,写情真挚浓烈,写景逼真传神,但细读却又感淡淡忧伤。他将清代词的创作推向繁荣与鼎盛,以“别样清幽,自然标格”之
词风独树一帜。
5. 慢词
【答案】慢词是宋词的主要体式之一,它与小令一起成为宋代词人最为常用的曲调样式。慢词的名称从“慢曲子”而来,指依慢曲所填写的调长拍缓的词。从唐五代至宋初,慢词一直很少,柳永首先大力创作慢词,从根本上改变了词坛上小令一统天下的格局,使慢词与小令两种体式平分秋色,齐头并进。慢词的篇幅较大,一调少则八九十字,多则一二百字。慢词篇幅体制的扩大,相应地扩充了词的内容含量,也增强了词的表现能力。词调用慢字的,这个慢字往往可以省去。如姜白石有《长亭怨慢》,周公谨、张玉田均作《长亭怨》。
6. 汤沈之争
【答案】汤沈之争是指明代戏曲作家汤显祖与沈璟围绕“曲律”所产生的分歧与争议。汤显祖注重剧作的曲意,认为为了充分表达“意”“趣”“神”“色”,为了内容的需要,可以突破格律束缚; 沈璟则注重严守音律,认为只要作曲合乎曲律,内容倒在其次。两人的分歧,关键在于着眼点不同,汤显祖是从文学对社会的功用角度出发,提出重立意、才情,而沈憬则致力于戏曲艺术内部规律的探讨。因此他们的分歧并非政治意义的对立,也没有好与坏、进步与落后、正确与错误之分,相反,正是二者的补充、融合,推动了传奇艺术的发展。
7. 俗讲变文
【答案】“俗讲变文”是唐代民间创作的一种新文体。其体裁有说有唱,为佛教俗讲所借用,是变文中的一种。俗讲是僧徒依经文为俗众讲佛家教义、“悦俗邀布施”的一种宗教性说唱活动。“变文”之“变”,当时指变更了佛经的本文而成为“俗讲”之意。变文的体制是散文与韵文相结合而成。散文为讲述之用,韵文用来歌唱。变文分为三类:一是演说佛经故事的宗教性作品,二是演说历史故事讲史作品,三是演说民间传说题材的作品。
8. 四声猿
【答案】《四声猿》是明代徐渭的一组杂剧。语出郦道元《水经注》“猿鸣三声泪沾裳”,鸣四声更属断肠之歌,故其名奠定了全剧的基调。这组杂剧分别是《渔阳弄》《雌木兰》《女状元》《翠乡梦》,全称为《狂鼓吏渔阳三弄》(一出),《玉禅师翠乡一梦》(二出),《雌木兰替父从军》(二出),《女状元辞凰得凤》(五出)。四剧独立,合为《四声猿》,被誉为“明曲第一”。其中《狂鼓史》成就最高,是典型的单折短剧。《四声猿》中有徐渭才华难展的悲哀,其表情酣畅淋漓,艺术上有独创之处,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简答题
9. 简述唐代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主张和新乐府诗的特点。
【答案】(1)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主张
白居易是中唐著名的诗人,在诗歌创作理论上也有自己独特的观点,他最著名的诗论著作是《与元九书》。其诗歌创作主张如下:
①诗歌创作主张“为时”“为事”而作
白居易诗歌理论的核心是强调创作要有为而作。他在《新乐府序》中说过:“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他对诗歌的抒情本质是有深刻认识的,说“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不过他强调的重点是“义”,有强烈的现实功利性。他在《与元九书》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提出了“为时”“为事”而作的观点,明显继承传统儒家的诗文论思想。
②强调诗歌要讽谕现实
将诗歌与现实政治和人民生活密切结合,是白居易诗论的核心。白居易强调诗歌的“刺”的一面,不主张“美”,他说:“欲开奎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他主张讽刺诗要写得激切、直率,不要《毛诗序》提出的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不要“主文而谲谏”,要大声疾乎揭露弊政,为民请命。这种观点主张文学创作要干预现实,批判黑暗社会,加强了我国古典诗歌的现实主义传统,对后代有极大影响。
③关于诗歌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他强调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主张形式为内容服务,反对脱离内容而徒事形式。《与元九书》说道:“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他以果木成长过程为喻,形象地、系统地提出了诗的四要素。“情”和“义”是内容,“言”和“声”是形式,其中尤以“实义”为最重要。
④强调诗歌创作浅显易懂
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辞质而径”“言直而切”“事核而实”“体顺而肆”,即强调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其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谕,提倡为君为民而作的理论,是儒家传统诗论的直接继承,也是杜甫的写时事的创作道路的进一步发展。但白居易诗论也有其弊病,主要表现在过分强调了诗歌的针硬时弊的实用功能,而忽视或有意排斥和否定审美娱乐功能,否定诗歌的艺术性。
(2)白居易新乐府诗的特点
①内容的单一性,主题的明确性
白居易的讽喻诗每首只写一件典型的事物,即他自言其《秦中吟》是“一吟悲一事”之意,诗中不涉他事,不出他意。这样就使诗歌的主旨非常清楚,甚至显得过于直露。
②叙事和议论相结合
白居易有意识地加强诗中的议论,这些议论大多片言居要,起到画龙点睛、加强主题的作用,并多置于结尾,“卒章显其志”。如《红线毯》曰:“宣州太守知不知:一丈毯,千两丝。地不知寒人要暖,少夺人衣作地衣! ”虽直露,但不失显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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