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6年浙江工商大学诉讼法学之刑事诉讼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举证责任

【答案】举证责任是指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控辩双方承担的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责任,如果不能提出证据或提出了证据但达不到法律规定的要求,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后果。其内容包括:

①公诉案件中公诉人负有举证责任。《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刑事诉讼的过程是国家主动追究犯罪,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公诉案件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是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 公诉案件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是基于被告人在诉讼中所处的特殊地位之考虑。

②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负有举证责任。

③被告人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不承担举证责任。

2.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

【答案】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等不得参与该案诉讼活动。这一制度,称为“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确保司法公正而确立的制度。回避制度有利于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处理,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对待,确保司法机关和司法活动的公信力。

3. 刑事强制措施

【答案】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其特点主要有:

①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包括其他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

②强制措施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③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分和对隐私权的干预。

④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

⑤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和程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⑥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随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强制措施应当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而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4. 证明力

【答案】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的程度。证据是否有证明力,由认定事实的法官基于自己的生活经验、一般知识以及对人类行为与动机的了解,合于理性地评估事实可能存在或不存在。

5. 传闻证据

【答案】传闻证据是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所使用的一个概念,指在法庭外对直接感知的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及他人制作并经本人认可的陈述笔录,或者在开庭时就他人所感知的事实向法庭所做的转述。“传闻”广义上是指,用以证明其所说内容真实的法庭之外的陈述,包括口头陈述、书面陈述以及有意或无意地带有某种意思表示的非语言行为。

6. 行为保全

【答案】行为保全,是指对于完成行为的给付请求,因被申请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导致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制止某种行为或者要求作出某种行为的保全。根据行为保全的功能划分为确保型行为保全和制止型行为保全,根据行为保全的适用范围分为给付型、形成型以及确认型行为保全。

7. 刑事管辖

【答案】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刑事管辖是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在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职权范围上的分工。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实质上就是公安司法机关在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权限划分。

8. 刑事代理

【答案】刑事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埋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一项诉讼活动。

9. 被害人

【答案】被害人是指其人身、财产或其他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被害人在诉讼中可能担当多种诉讼角色。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被害人作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与案件结局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第二,被害人基于实现使被告人受到合法的报应这一要求,具有积极主动地参与诉讼过程、影响裁判结局的愿望。第三,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与被告人居于大致相同的诉讼地位,也拥有许多与被告人相对应的诉讼权利。第四,被害人的陈述本身也是法定的证据来源之一。第五,被害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第六,由于被害人的身份是由犯罪行为决定的,具有不可替代性。

10.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答案】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办理具有涉外因素的刑事案件时适用的特别诉讼程序。“涉外因素”主要是指诉讼当事人全部或部分为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外国法人或组织),或者刑事案件发生在国外。根据最高法《解释》第392条的规定,具有涉外因素的刑事案件有以下四类: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②符合《刑法》第7条、第10条规定情形的我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案件; ③符合《刑法》第8条、第10条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

④符合《刑法》第9条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

二、简答题

11.简述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价值的关系。

【答案】(1)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价值的概念

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立法者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并基于对刑事诉讼固有属性的认识预先设计的关于刑事诉讼结果的理想模式。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能够满足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的特定需要而对其所具有的效用和意义。

(2)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价值的关系

刑事诉讼目的集中体现了立法者的刑事诉讼价值观。刑事诉讼的目的分为根本目的和直接目的两个层次。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国家的宪法秩序和体制。直接目的在于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刑事诉讼的价值主要反映在与刑事诉讼直接目的的关系上。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两个方面应当并重,不宜在直接目的的两个方面中确立一个绝对优越的价值标准。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符合刑事诉讼的内在规律,才能使刑事诉讼真正符合国家、社会及一般社会成员的需要,也才能正确指导司法人员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12.简述刑事自诉的案件范围。

【答案】(1)刑事自诉案件的概念

自诉案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人民法院能够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2)刑事自诉的案件范围

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a. 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b.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c. 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d. 侵占案。

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a. 故意伤害案,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b. 非法侵入住宅案; c. 侵犯通信自由案; d. 重婚案; e. 遗弃案; f.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