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甲公司2013年应交所得税为1287.5万元
B . 甲公司2013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375万元
C . 甲公司2013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37.5万元
D . 甲公司2013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为-337.5万元
E . 甲公司2013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337.5万元
● 参考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事项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0万元,对应的科目为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利润总额;
事项二,转回存货跌价准备,此时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50万元;
事项三,会计上对于收到的政府补助应该确认为递延收益,而税法上不确认递延收益,而是直接确认为收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1500-1500=0,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2013年应交所得税=(4000150-200+1500)×25%=1287.5(万元)甲公司2013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500×25%-150×25%=337.5(万元)甲公司2013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00×25%=25(万元)甲公司2013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3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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