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利的设置坚持()的原则,如土地权利必须由法律设定,而不能由当事人任意创设。 物权法定。 一物一权。 公示、公告。 从实际出发。
租赁权的客体是(),是依据土地使用权而产生的一项权利。 土地租赁权。 地役权。 空间权。 土地使用权。
()是我国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存在过的一种组织形式,其前身是农业生产合作社。 农民集体组织。 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合作社。 个人承包责任制。
()是指独立存在、不从属于其他权利的物权,如所有权、使用权等。 动产物权。 不动产物权。 从物权。 主物。
规定和调整土地权利的法律,除了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外,最基本的法律就是() 担保法。 民法。 土地管理法。 房地产估价法。
()是物权立法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