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程序的效率原则
【答案】行政程序的效率原则是指行政程序中的各种行为方式、步骤、时限、顺序的设置都必须有助于确保基本的行政效率,并在不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效率是行政权的生命,没有基本的行政效率,就不可能实现行政权维护社会所需要的基本秩序的功能。但是,过分地强调行政效率,又会损及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程序法的效率原则必须体现如下内涵:
①提高行政效率不得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②提高行政效率不得违反公平原则。
2. 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
【答案】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罚。
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包括三层意思:
①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
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政机关不再予以人身自由的处罚;
③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己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处罚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3. 原告资格
【答案】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是指提起行政诉讼的身份条件,在本质上是指起诉人与被诉行为或所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享有原告主体资格的法定条件有三:
①原告必须是个人或组织,即原告定位于行政相对人;
②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相对人;
③原告必须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相对人。
4. 有约定的行政补偿
【答案】有约定的行政补偿指行政补偿义务机关与被补偿人在损失发生之前或之后己就补偿问题达成协议的行政补偿。有约定补偿具有双力一性,被补偿人一般不得对已约定的补偿数额提出异议。
5. 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
【答案】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是指行政赔偿案件通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赔偿请求人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也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原告具有请求人资格;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
④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己被确认为违法;
⑤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
6. 可诉性行政行为
【答案】可诉性行政行为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能够被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①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主体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
②可诉性行政行为是与行政主体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有关的行为;
③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④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在现有条件下有行政诉讼可能性的行为;
⑤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具有行政诉讼必要性的行为。
7. 专门行政监督
【答案】专门行政监督是指监察机关的监督和审计机关的监督。监察机关作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主要是对国家公务员遵纪守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国家审计机关作为国家法制监督的主体,主要是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8. 刑事司法行为
【答案】刑事司法行为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等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这类行为既包括这些机关在刑事案件的立案侦察中所采取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也包括在侦察过程中为搜集、取得证据而采取的诸如勘验、检查行为、搜查行为、对物证、书证的扣押行为、鉴定行为。这些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二、简答题
9. 结合信息公开条例,简述我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
【答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下列行政信息: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如“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以及“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等行政信息。这类行政
信息与行政相对人自身发展、权利保护等关系密切,是行政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如“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等行政信息。这类行政信息中包含了国家的大政方针,社会公众的“知晓或者参与”有助于它们被贯彻与落实。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如“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这类行政信息是行政相对人接受或者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服务时所必须了解的,它们是否公开以及公开的程度是政府“透明度”的重要指标。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在立法技术上,这是一条兜底条款。其立法本意是除了上述三项内容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还可以规定其他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行政信息的范围。
10.简述行政机关职责与职权的关系。
【答案】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行政事务中所必须履行的职务责任。行政机关的职责与职权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正确处理二者关系,涉及到行政权能否顺利实现,行政目的能否完成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1)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的联系
职权因职责而产生,法律首先赋予了行政机关各种职责,为保证这些职责的完成,然后授予行政机关以相应的职权。离开了职责,职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根据。而离开了职权,职责就无法实现。可以说,没有无职责的职权,亦没有无职权的职责。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2)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的区别
在逻辑上,职责是先于职权的,是职权产生的依据。另外,职权和职责并非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为了实现某项行政职责,可能需要多项行政职权。
11.简述侵犯人身权的赔偿标准。
【答案】人身权的损害包括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两类,其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分别为:
(1)人身自由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口平均工资公}算。”即按口支付赔偿金,每口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口平均工资}I-算。
(2)生命健康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按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按照下列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