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
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师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因病致残军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享受抚恤。
因战、因公致残军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
根据《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规范》(DL/T5045-2006),在抗震设防烈度()度及以上地区进行子坝加高工程设计时,应进行静动力分析,判断坝体、坝基液化可能性,确定液化范围,全面评价子坝加高后坝体的抗震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