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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成员,MARY是甲国派驻乙国的文化参赞,JACK是甲国派驻乙国的三等秘书,PETER是甲国派驻乙国的外交随员,JOHNSON是MARY的丈夫,与MARY同住并担任使馆的司机。下列关于乙国法院的做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A . A、MARY以使馆的名义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被债权人起诉,乙国法院裁定有权管辖
B . B、JOHNSON以乙国公民汤姆欠款为由向乙国法院起诉,汤姆反诉JOHNSON向其出售的电视机有质量瑕疵,后JOHNSON撤诉,乙国法院裁定JOHNSON应接受管辖
C . C、PETER是乙国某一刑事案件的唯一目击证人,但该案件的被告人百般抵赖,为伸张正义PETER决定出庭作证,乙国法院将其带到法庭作证
D . D、JACK在驾车旅游时发生交通肇事行为,造成三死八伤。乙国法院裁定无权管辖。随后乙国向甲国请求甲国放弃JACK的豁免,但甲国没有答复,乙国法院以此推定甲国同意放弃管辖豁免,而对JACK提出刑事诉讼

患者素体阳虚,不能温煦形体,故见() A.但热不寒。 B.但寒不热。 C.恶寒发热。 D.寒热往来。 E.并无寒热。 对于某项多边公约,缔约国甲提出了某款规定的保留。乙国和丙国接受该保留,而丁国虽然反对该保留,但并不反对该条约在两国间生效。根据以上事实和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从谈判国的有限数目以及该公约的目的和宗旨可见,其在全体当事国的全部适用是每一当事国同意受该公约拘束的必要条件时,可以确定该公约不允许保留。 B、甲国和乙国、甲国和丙国之间适用保留后的条约的规定。 C、即使丁国反对某项保留,也不妨碍条约在甲国和该国间生效,除非该国明示反对。 D、甲丁两国之间适用该保留条款之外其他的条约规定,乙丙丁三国间适用未经保留的原来条约的规定。 伤风表证患者常表现为() 恶寒重,发热轻。 发热重,恶寒轻。 发热轻而恶风。 发热与恶寒并重。 寒热往来。 何谓正治与反治? 甲国与乙国建立外交关系并互设了使馆和领馆。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下列做法或说法错误的有? A、甲国驻乙国使馆为了通讯的需要有权采用一切适当方法,包括外交信差、外交邮袋、明密码电报以及设立电台等与其派遣国保持联系。 B、某日,甲国驻乙国使馆突然发生火灾,为保护使馆和人员的安全,乙国消防队员在没能和使馆有关负责人联系好的情况下因火势猛烈不得以先行进入使馆灭火。 C、某日,甲国驻乙国某领馆突然发生火灾,为保护领馆和人员的安全,乙国消防队员在没能和领馆有关负责人联系好的情况下因火势猛烈不得以先行进入领馆灭火。 D、甲国爆发大规模内战,乙国使馆人员奉命撤退时没来得及整理好其档案和文件,为保护这些文件的安全,甲国派人进行了查封。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成员,MARY是甲国派驻乙国的文化参赞,JACK是甲国派驻乙国的三等秘书,PETER是甲国派驻乙国的外交随员,JOHNSON是MARY的丈夫,与MARY同住并担任使馆的司机。下列关于乙国法院的做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外交人员的豁免主要包括:人身不可侵犯、寓所财产和文书信件不受侵犯、绝对的刑事管辖豁免和原则上的民事行政管辖豁免、免税和免验以及免除作证义务等。这些豁免,尤其是管辖豁免,须由派遣国通过明示方式放弃,外交人员自己不能放弃。故CD错,应选。
外交人员的民事行政豁免有一定例外,包括:第一,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关于私有不动产之物权诉讼,但其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有的不动产不在此列;故A错,应选。第二,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而参与继承所涉事项的诉讼;第三,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第四,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反诉。故B正确。
外交人员的范围:大使、参赞、武官、外交秘书和随员。与外交人员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也享有和外交人员相同的特权与豁免。本案中Johnson是家属,但也享有相同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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