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正确
B . 错误
● 参考解析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起算与执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刑期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第二,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第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第四,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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