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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A2型题,A1/A2型题] 有机磷酸酯类严重中毒选用阿托品治疗时的错误措施是()

A . 尽量给予足量
B . 用药到达阿托品化后立即停药
C . 中毒症状减轻后,根据中毒情况逐渐减量
D . 与胆碱酯酶复活药同时应用
E . 阿托品无复活胆碱酯酶作用

东莨菪碱临床应用不包括() 肌肉疼痛。 放射引起呕吐。 晕车、晕船。 震颤麻痹。 眩晕呕吐。 关于碘解磷定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剂量过大本身也可抑制胆碱酯酶。 能迅速制止肌束颤动。 能与体内游离的有机磷酸酯类直接结合。 能使被有机磷酸酯类抑制的胆碱酯酶活性恢复。 对乐果中毒疗效较好。 全身麻醉前给阿托品的目的是() 防止心动过缓。 镇静。 增加麻醉效果。 减少呼吸道腺体分泌。 解除平滑肌痉挛。 有机磷酸酯类中毒,必须马上用胆碱酯酶复活药抢救的原因是() 胆碱酯酶不易复活。 被抑制的胆碱酯酶会很快"老化"。 胆碱酯酶复活药起效慢。 需要立即对抗乙酰胆碱作用。 需要立即促进乙酰胆碱的释放。 疾脉的临床意义是() A.阳盛实热。 B.热证里虚。 C.脏气衰微。 D.寒痰瘀血。 E.阴盛气结。 有机磷酸酯类严重中毒选用阿托品治疗时的错误措施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有机磷酸酯类中毒,积极使用解毒药须及早、尽量、反复地注射阿托品,能迅速解除有机磷酸酯类中毒时的M样症状。但阿托品无复活胆碱酯酶作用,疗效不易巩固。因此须与胆碱酯酶复活药合用,对中度和重度中毒病例,更需如此。但在两药合用的患者,当胆碱酯酶复活后,机体可恢复对阿托品的敏感性,易发生阿托品中毒。因此,两药合用时,应适当减少阿托品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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