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尽量给予足量
B . 用药到达阿托品化后立即停药
C . 中毒症状减轻后,根据中毒情况逐渐减量
D . 与胆碱酯酶复活药同时应用
E . 阿托品无复活胆碱酯酶作用
● 参考解析
有机磷酸酯类中毒,积极使用解毒药须及早、尽量、反复地注射阿托品,能迅速解除有机磷酸酯类中毒时的M样症状。但阿托品无复活胆碱酯酶作用,疗效不易巩固。因此须与胆碱酯酶复活药合用,对中度和重度中毒病例,更需如此。但在两药合用的患者,当胆碱酯酶复活后,机体可恢复对阿托品的敏感性,易发生阿托品中毒。因此,两药合用时,应适当减少阿托品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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