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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财经大学经济法学614法学综合1之经济法学考研冲刺密押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政府指导价

【答案】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即政府根据他的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政府指导价是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从品种范围上讲,政府指导价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同时花色品种多、供求变化快、季节性强的商品。

2. 市场管理权

【答案】市场管理权是指国家机关行使管理国民经济职能时,对某些经济关系、主体资格及经济行为行使命令、批准、确认、许可、禁止和撤销的权力。权力主要有:命令和禁止权,表现为国家机构对有关经济法主体必须作出一定经济行为或不得作出某些经济行为的权力; 批准确认与撤销权。家机构依法同意或取缔某个经济法主体的资格或经济行为的存在或消灭的权力; 人事上的任免权,国家机构依法对有关经济管理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国营大中型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命与兔除等。

3. 公平交易权

【答案】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的实现,必须依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对劣质销售、价格不公、计量失度等不公平交易行为加以禁止。

4. 不正当竞争

【答案】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其特征有:

①主体的特定性。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的行为,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②行为的违法性。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既包括违反该法的原则性规定,也包括违反该法列举的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规定,还包括违反市场交易应遵循原则

的规定。

③行为的危害性。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5. 风险准备金

【答案】风险准各金,是指期货交易所会员在入会时一次性交付并存入交易所账户,在退会时一次性清退的风险基金。会员和客户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应先以该会员或客户的保证金承担责任; 保证金不足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应当以风险准各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会员或该客户的相应追偿权。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

6. 产品瑕疵

【答案】产品瑕疵,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有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瑕疵产品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规定。是区别于产品缺陷的法律概念。广义地说,是指产品不符合其应当具有的质量要求; 狭义地说,仅指一般性的质量问题,如产品外观、使用性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

7. 财产税

【答案】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财产包括一切积累的劳动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自然资源(如土地、矿藏、森林等)和各种科学技术、发明创作的特许权等。国家可以选择某些财产予以课税。对各种财产课征的税,按一般税收分类方法,统称为财产税。财产税属于对社会财富的存量课税。它通常不是课自当年创造的价值,而是课自往年度创造价值的各种积累形式。

8. 合伙企业

【答案】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根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担风险,共享经济收益,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该类企业的财产由投资者即全体合伙人所共有,合伙企业的基础及法律表现形式是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出资人共同经营,其收益按出资份额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分享,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一般情况下不具备法人资格。

9. 侵权行为

【答案】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由于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无论有无过错,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两类。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囚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五个方面。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三个方面。

10.土地使用权划拨

【答案】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二、简答题

11.简述财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1)财政法的概念

财政法,是调整在国家为了满足公共欲望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财政法的特征

①国家主体性,指国家在财政关系中始终是主体的一方,且在财政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从而使财政法具有了公法的性质,并与私法有了明显的区别。

②法域特定性,指财政法作用于财政领域,这与刑法、行政法等公法的其他部门法的法域是不同的。这种法域的特定性,使财政法的宗旨、原则、调整方法等都有自己的独特性,从而使其能够与公法领域的其他部门法相区别。

③调整对象的独特性,指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财政关系,是其他部门法都不调整的。由此不仅可以使之区别于公法中的其他部门法,而且也能够区别于经济法中的其他部门法。

12.简述期货交易的特征。

【答案】(1)期货交易是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期货交易者必须遵循国家立法和期货交易所制定的严格的期货交易规则;

(2)期货交易中实行期货合约标准化;

(3)期货交易大多是一种期货合约的买卖交易,实物交割的比例很低;

(4)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

(5)期货交易所为交易双方提供结算交割服务和履约担保,实行严格的结算交割制度,违约的风险很小,保障了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

13.简述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1)企业的概念

企业是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相结合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的,具有法律卞体资格的经济组织。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是近现代社会的重要的细胞和组成部分,是经济生活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企业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特别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2)企业的分类

①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由国家出资兴办的,全部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企业。在我国,这种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在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支配作用。国有企业的范围包括中央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