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类的成员声明时,若使用()修饰符,则该成员只能在该类或其派生类中使用。
不可能引起进程调度的事件是()。 ["一个进程完成工作后被撤消","一个进程从运行状态变为就绪状态","一个进程从阻塞状态变为就绪状态","一个进程从运行状态变为阻塞状态"]
关于FMC位置更新,下面哪个说法是错的()? ["A、在地面,FMC根据惯性基准组件数据计算现在位置;在空中,FMC位置根据来自无线电导航和惯性基准组件的信息进行不断更新。","B、两部无线电都在自动调谐时,若FMC认为一部导航无线电不可靠,不能用于位置更新,它就会抑制不可靠的无线电。","C、用DME/VOR更新的FMC定位比只用DMEDME的FMC定位精确。","D、正常工作中,两个不同的DME信号或一个合装的DME和VOR信号向FMC提供准确的无线电位置。"]
与《我有一个梦想》相比,罗斯福的《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演说》在文体上的特点主要是() ["更具有说理性、辨析性;","更具有鼓动性、感染性;","更注重辩论的色彩;","更注重个人情感的表达和流露。"]
不可能发生的进程状态转换是()。 ["就绪→运行","运行→就绪","就绪→阻塞","阻塞→就绪"]
C#中的字符串有两类,规则字符串和逐字字符串,定义逐字字符串时,应该在其前面加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