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825教育管理学[专业硕士]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劳动力价值
【答案】是指维持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劳动力价值的大小取决于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必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劳动力价值包括:①维持劳动者本人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②养活劳动者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价值; ③劳动力的教育和训练费用。劳动力价值取决于一国的经济文化水平、历史传统和生活习惯等因素。在不同的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维持劳动者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范围、数量、构成是不同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劳动力价值构成中,教育和训练费用所占比重在增大。
2. 领导力
【答案】领导力是指领导者在管辖的范围内充分地利用人力和客观条件,以最小的成本办成所需的事、提高整个团体的办事效率的能力。领导力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组织的领导力,即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影响力。这个层面的领导力涉及组织的文化、战略及执行力等。二是个体领导力,对于学校来讲,就是学校各级管理者和领导者的领导力。
3. 目标管理
【答案】目标管理是以组织的总目标为中心,运用系统方法建立分层的目标体系,通过分权调动被管理者的能动性,从而有效地完成组织任务的现代管理方法。其特点包括:①面向未来; ②系统性的管理; ③重视成果的管理; ④重视人的管理。目标管理的具体形式各种各样,但都表现为一种程序或过程,使组织中的上级和下级一起协商,根据组织的使命确定一定时期内组织的总目标,由此决定上、下级的责任和分目标,并把这些目标作为组织经营、评估和奖励每个单位和个人贡献的标准。这一概念于1954年由美国著名管理专家彼得·德鲁克提出以后,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最先采用,并取得了明显效果,之后便在美国乃至世界范围内迅速流传,被广泛应用于企业及其他各种组织的管理实践当中。
4. 教育现代化
【答案】教育现代化:教育现代化是指用现代先进教育思想和科学技术武装人们,使教育思想观念,教育内容、方法与手段以及校舍与设备,逐步提高到现代的世界先进水平,培养出适应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和综合国力竞争的新型劳动者和高素质人才的过程。具体包括教育观念现代化、教育内容现代化、教育装备现代化、师资队伍现代化、教育管理现代化等。
5. 资源
【答案】资源:资源泛指社会财富的源泉。它既包括自然资源如水资源、矿产资源等,也包括社会资源如资金、人才、信息等。在诸多资源中,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空间、信息等资源对管理者来说最为重要。人力资源与其他资源比较,具有支配性、成长性、自控性、社会性、消耗性的特点。
6. 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答案】教育资源利用效率,从宏观角度讲,是指整个社会全部教育活动的投入产出状况,或国家为教育部门所投入的资源的利用效率; 从微观角度讲,是指一定部门,一定地区或学校教育活动中的投入产出状况,特别是学校教育过程中的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制约,用于发展教育资源十分有限,所以,一方面要广辟教育投资来源,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另一方面又要合理利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教育浪费。
7. 教育经济效益
【答案】教育经济效益亦称“教育投资经济效益”、“教育经济收益”、“教育经济价值”等,是指一国、一地区、一学校投入教育的资金与教育产出的成果的比较。教育的进行必须投入一定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即一定的人力和物力,在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条件下,表现为一定的货币资金。同物质生产领域不同,教育的产出包括:①直接产出,即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的各种不同熟练程度的劳动力和专门人才; ②间接产出,即这些劳动力和专门人才投入社会经济之后,由于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引起的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国民收人(或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
8. 学校组织
【答案】学校组织是旨在达成教育目标的社会单位。它包含目标、结构、教学及行政措施三部分。目标包括内在(为实现教育口的而制定)和外在(为配合社区发展或满足社区成员需要而制定)两种。结构是为配合实现目标而建立,典型的学校组织机构包括教务、训导及总务。教学及行政措施根据口标,在结构中推行。传统学校组织口标明确、结构稳定、教学及行政措施有限; 现代学校组织目标增加,结构易变,教学及行政措施纷繁。现代学校组织面临的问题主要有:①组织结构失调,即目标与结构的差距影响目标的达成,未能满足学生就业指导的需要,未能充分发挥教育的未来导向功能,常表现为学生行为问题; ②学校内外目标的整合问题,常受两种因素影响,一为内外目标的性质与内容是否一致,二为学校工作人员问题; ③教师角色与权威问题。
二、简答题
9. 一个完整的教育法规体系应包括哪些教育法规?
【答案】教育法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各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总和。各国有各国的教育法体系,这一体系通常是由一系列的教育法律、法规所组成的。在我国,教育法的体系大致由以下几部分所组成:
(1)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所有立法的依据。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中都有专门关丁教育的条款。在我国的宪法中,第十九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八十九条、一百零七条、一百一十九条等都涉及到了教育的内容,这些条款对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目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父母在教育方面的义务,各级政府管理教育工作的权限等作了根本的规定,其他任何形式的教育法都不得同宪法的这些内容相抵触。
(2)教育法律。从狭义上说,在我国,教育法律指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它又可以分为教育的基本法律和教育的单行法律两类。前者是对一个国家的教育的基本方针、任务、制度的总体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后者是针对教育的某一领域或某一部分而作出的法律规定,由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通过。到现在为止,我国由全国人大通过的教育法律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 由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教育法律有《学位条例》、《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
(3)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而制定的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从性质上说,教育行政法规主要针对某一类教育管理事务,因而其内容比较具体和带可操作性。目前对我国教育管理工作有较大影响的教育行政法规包括《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师资格条例》、《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
(4)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主要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教育规范文件,这类教育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目前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一定数量的地方性教育法规,随着教育管理权限的不断下放,这类教育法规会越来越多。
(5)教育规章。教育规章有两类,一为部门教育规章,一为政府教育规章。前者由国务院各部委(主要是教育部)发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后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只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教育规章的调整范围极其广泛,数量也很大。
10.学校组织的“非营利”性质应如何理解?
【答案】非营利性组织是指那些具有为公众服务的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所得不为任何个人牟取私利,组织自身具有合法的免税资格并可为捐赠人减免税的组织。学校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组织,但其非营利性并不意味着学校不能获得盈利,而是意味着对学校的盈利有特别的限制:
(1)不能分红
不能分红是指学校本身可以有盈利和积累,但盈利与积累不得分配给投资者,而必须继续投入扩大办学规模或改善办学条件。
(2)学校存续期间不得转让财产或将其用于担保
这一规定本身是相当苛刻的,意味着学校的财产处置权是受限制的。
(3)清算后财产的有限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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