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污染的放射性物品作业的橡胶制品,一般用()浸泡刷洗。 清水。 稀硝酸溶液。 酒精。
运输放射性物品车辆驾驶室内人员座位处的辐射水平,一般不得超过()。 0.1mSv/h。 0.3mSv/h。 0.2mSv/h。
对受污染的放射性物品作业的金属性车辆、工具等,一般用()刷洗、浸泡。 汽油。 酒精。 肥皂水。
在运输的常规条件下,在距运输工具外表面2m处的辐射水平应不超过()。 0.02mSv/h。 0.1mSv/h。 0.3mSv/h。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特别轻微辐射事故。 普通辐射事故。
()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