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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赵、钱、孙、李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字号为"通能百货"(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合伙。四人推举赵为合伙负责人,并约定5万元以下的事项赵可以自主决定,超过5万元的事项须与其余三人协商后决定。2005年,赵未与其他三人协商擅自以通能百货的名义与强原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通能百货向强原公司提供管材100吨,每吨5000元,货到后3天付款。通能百货在交付管材前,发现强原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此时,通能百货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A . 宣告合同无效
B . 中止履行合同
C . 直接解除合同
D .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甲为A公司采购员,前往B公司采购物品,因经验不足采购了一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物品,给A公司造成了极大损失。对此,A公司对B公司的下列诉讼请求,哪些予以支持?() 主张合同无效。 主张违约责任。 主张撤销权。 主张解除权。 中期票据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计划发行的、约定在()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1年内。 2年。 3年内。 一定期限。 关于工程建设的承发包问题,下列论述中正确的组合是:①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②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③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④分包单位可以并只能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一次。() ①。 ①②③④。 ①②③。 ②③④。 违法分包是指下列中的哪几项?①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②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分包给其他单位;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④分包单位多于3个以上的。() ①。 ①②③④。 ①②③。 ②③④。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经口头协商达成一致,由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矿山成套设备,出租给丙公司,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租金。协议达成后,甲公司即向乙公司支付了第一笔价款,乙公司将成套设备交付丙公司使用,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一期租金后,因矿井坍塌无须再使用该设备,就未再交付租金。为此与甲公司发生纠纷。丙公司认为,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故未成立,现将成套设备退回。甲、乙、丙之间的合同:() 已成立,但未生效。 已成立,且已生效。 已成立,但效力未定。 未成立。 赵、钱、孙、李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字号为"通能百货"(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合伙。四人推举赵为合伙负责人,并约定5万元以下的事项赵可以自主决定,超过5万元的事项须与其余三人协商后决定。2005年,赵未与其他三人协商擅自以通能百货的名义与强原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通能百货向强原公司提供管材100吨,每吨5000元,货到后3天付款。通能百货在交付管材前,发现强原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此时,通能百货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涉及不安抗辩权的问题。赵某为通能百货个人合伙的负责人,虽然其违背合伙协议与强原公司签订了50万元的买卖合同,但该买卖合同对于通能百货发生效力。该合同中约定先由通能百货向强原公司提供钢材,强原公司货到后3天付款。通能百货在交付钢材前发现强原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符合《合同法》第68条所规定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故通能百货可中止履行合同。由于合同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故不符合《合同法》第66条所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本题中,不存在合同无效之理由,故通能百货无权宣告合同无效。通能百货也无权直接解除合同。因为在财产性对待给付的情况下,只有不安抗辩权人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者给对方一个宽限期,对方拒绝提供担保或者在宽限期未改善不安之情由,不安抗辩权人才可解除合同。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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