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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社会工作331社会工作原理[专业硕士]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社会服务

【答案】社会服务是指以劳务为主要形式向有困难的社会成员,特别是社会弱者提供的改善其处境的活动。它是将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传至有需要社会成员的过程。社会服务与营利性商业服务有本质区别,它是社会福利服务。

2. 人格结构

【答案】根据心理分析理论的看法,人格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部分组成,三者互相制约。

(1)本我是生物的我,根据享乐原则行事,属潜意识层面。

(2)超我则是社会化了的我,对本我的破坏性冲动起制约作用,根据道德原则行事。

(3)自我则在本我和超我之间起平衡作用,根据现实原则行事。

弗洛伊德指出,一个健康的人格应是这三部分的平衡。本我太弱,会没有了生存愿望; 超我太强大,也会出现精神疾病。

3. 社会文化理论

【答案】社会文化理论的代表人物是本尼迪克特,该理论重视社会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认为个体的发展是社会组织的产物,社会就是由社会角色构成的。她对“文化继承”的概念下了定义,其文化制约连续性的特点可以提醒青少年工作者小要人为扩大成人与青少年的差异性,而要缩小他们之间的距离。

4. 家庭生命周期

【答案】家庭生命周期,亦称家庭生活历程,是指家庭自成立之日(夫妻缔结婚姻关系)起,经历一系列发展阶段,并分裂出新的家庭,原家庭消亡的全过程。在家庭生命运行之中,家庭成员完成人生任务,家庭得到延续,母家庭孕育了子家庭。

5. 女权主义

【答案】女权主义理论是一种与激进人文主义或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工作理论,主要植根于20世纪60-70年代以来的妇女运动。它主要关注女性所受到的压抑,认为女性所遭遇到的许多生活问题都是性别压制的结果,社会工作的目标就是探索并消除社会中由于性别主义所造成的女性痛苦,促使她们有更多的自由,有更大的能力去追求个人的成长与发展。

6. 自决

【答案】自决即自我决定。在社会工作中,自决更多的是针对社会工作者而言的。由于其地位关系,社会下作者很容易替案主做出决定,犯越姐代l}的错误。自决就是提醒社会工作者要尊重案主的自我选择和自我决定的权力。

当事人的自决必须有两个前提:

①当事人绝对清醒,有自决的意志和能力;

②自决的方向和后果对当事人绝对无害。

在这两个前提下,尊重当事人的自决权,就是尊重当事人的自由人权。不具备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社会工作者则要为当事人负起一定的责任,即在表面上违背自决原则。

二、简答题

7. 简述社会工作实习的内涵与特性。

【答案】社会工作实习的内涵与特性主要包括:

(1)社会工作实习是一个持续的学习过程。

一个具体的社会工作服务提供的过程通常要经过四个阶段,即评估、计划、介入和总结。社会工作实习学生要经过这样持续的整个工作过程才能体验到社会工作知识、技巧在小同阶段的运用,实践社会工作的价值与原则。

(2)社会工作实习是一种临床实习。

所谓“临床”实习指的是将学生安排到机构中去,作为机构的工作者去履行一个专业社会工作者应有的角色行为,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学习并掌握各种助人工作的技术与能力。

(3)社会工作实习是一个有目的、有计划的教学过程。

社会工作实习的目标是为了培养有能力的实务工作者。因此,实习的内容要有详细的计划与教学方案。计划包括:实习的目标、实习前的准备、实习方式、时间安排、实习机构的选择、实习内容以及实习督导与评估等。教学方案要明确规定实习学生学习的内容。

(4)实习教育不同于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不能代替或等同于社会工作实习,因为志愿服务是以服务为导向、以任务为中心、服务内容单一、基本没有以学习为导向的训练和督导。

美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在社会工作本科大纲中对志愿服务与实习作了明确区分:志愿服务是教育训练功能上的附属物。学生应被鼓励参与志愿服务,以便能熟悉社会服务和社会工作所提供服务之类型。虽然这些经验有实际价值,但是不应被视为可替代以获得知识、态度和技巧为主的实习教育。

8. 矫正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和价值理念主要有哪些?

【答案】(1)矫正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

①人道主义是矫正社会工作的哲学基础

人道主义提倡关心人、尊重人、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深信人性具有高度的可塑性和丰富的

“潜藏”,只要给予适当的机会和善加引导,必能改变与发展,即使人们偶尔失足犯事,也绝不能受轻视和唾弃,只要重新给予机会,定能改过自新。

人道主义思想反映在刑罚观上,表现为反对封建主义的残酷野蛮的刑罚制度,主张改善徒刑的监禁条件,给犯人以人道的待遇和自新的机会。这便成为矫正社会工作的哲学基础。

②新社会防卫论为矫正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新的理论依据

继承德国刑罚家李斯特等的社会方防卫论,法国犯罪学家安塞尔于1950年提出新社会防卫论,其基本观点为矫正社会工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新社会防卫论的基本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a. 同犯罪作斗争的目的是保护社会和社会成员,而不是对个人的惩罚;

b. 通过使个人和社会分离和隔绝的方法,或者通过对个人适用矫正措施和教育措施的方法,把犯罪者变成守法的公民;

c. 刑罚的“人道化”应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其内容要以恢复犯罪者的自信心和责任感为前提; d. 刑事政策的着眼点是对犯罪的个人预防,而不是犯罪的一般预防;

e. 主张刑事司法体系应是一个注重罪犯品格研究的人道化的过程。

(2)矫正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

在矫正社会工作领域中,基本的价值理念主要包括:

①接纳。矫正社会工作的受助对象是一些曾对社会和他人造成过伤害的人,他们的行为在法律和道德的范围内是应当受到惩罚和谴责的。但是进入社会工作领域,他们同样可以成为受助者。不管他们过去的行为多么严重地损害了他人和社会,现在他们只是一个需要予以矫正治疗的个体。社会工作者应该将受助者本身连同他过去的犯罪事实接受下来,然后才能以客观的、体谅的心态,在平等的、安全的气氛中与受助者深入讨论问题,选择解决问题的办法。

②可塑性。社会工作对人的一个基本看法就是:相信每一个人在一定条件下都是可以改变的,也即相信人具有可塑性。在这样的信念指引下,社会工作者才相信可以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帮助受助对象改变其与社会生活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生活态度、行为方式等,达到使其恢复社会功能、重新成为正常社会成员的目标。

③个别化。社会工作者确信:任何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都有其独特的生理、心理特质和生活经验。此外,每个人在环境、信仰、个性、兴趣、天赋、动机、目标、价值观、情绪和行为模式等方面都有极大差异。因此,社会工作者要把每一个受助者都当作拥有不同特质和需求的“个人”而不是当作一种“类别”来对待。

9. 什么是正常化理论? 它对残疾人社会工作有什么意义?

【答案】(1)正常化理论是与帮助某些特殊的社会群体(特别是精神病患者及其他伤残人十)相关的理论。

(2)正常化理论对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意义是:

①当代著名的法国学者福柯曾分析某些精神病院对“患者”治疗中的权力因素,指出精神病医生对患者的治疗(使其“正常化”)是一个强加权力的过程,从而对某些精神病的治疗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