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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之简明中国教育史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摘要

一、单选题

1. ( )被称为“近代中国海军人才摇篮”。

A. 天津水师学堂

B. 江南水师学堂

C. 浙江船政学堂

D. 福建船政学堂

【答案】D

2. 某学生做作业时,常常依据身边老师的面部表情来判断自己做题的对错并迅速更改答案。这位学生的认知风格很可能属于( )。

A. 场依存型

B. 场独立型

C. 冲动型

D. 沉思型

【答案】A

【解析】威特金把受环境因素影响大称为场依存性,把不受或很少受环境影响称为场独立性。题中学生在做作业的时候容易受老师的影响,应是场依存性。

3. “八股取士”的考试形式,在哪个朝代确定? ( )

A. 宋代

B. 元代

C. 明代

D. 清代

【答案】C

4. 幼儿往往认为所有会动的东西都是有生命的,因此当他们看到月亮会动时,就坚持认为月亮是有生命的。这种构建知识的方式是( )。

A. 同化

B. 顺应

C. 图式

D. 平衡

【答案】A

【解析】同化是指学习者通过将新知识与原有知识经验联系起来,从而获得新知识的意义,把它纳入已有认知结构的过程,也可以说是,儿童利用已有的图式把新刺激纳入到已有的认知结构中去的过程。幼儿认为所有会动的东西都是有生命的是其原有的知识经验,而月亮是有生命的是幼儿通过将新知识与原有知识经验联系后获得的,是同化的过程。顺应,是指)匕童通过改变己有的图式或形成新的图式来适应新刺激的认知过程,顺应是发生质变的过程。平衡,是指同化和顺应之间的“均衡”。因此,答案选A 。

5. 根据阿特金森的研究,在面临不同难度的任务时,成就动机高者一般会选择的任务难度是( )

A. 最高

B. 最低

C. 中等

D. 最高或最低

【答案】C

【解析】根据动机在个体的动机系统中所占的强度,可以将个体分为力求成功者和避免失败者。力求成功者的目的是获取成就,所以他们会选择有所成就的任务,而成功概率为50%的任务是他们最有可能选择的,因为这种任务能给他们提供最大的现实挑战,有助于他们通过努力来提高自尊心和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当他们面对完全不可能成功或稳操胜券的任务时,动机水平反而会下降。相反,避免失败者则倾向于选择非常容易或非常困难的任务,如果成功的机率大约是50%时,他们会回避这项任务,以防止自尊心受损和产生心理烦恼。而选择容易的任务可以保证成功,使自己免遭失败; 而选择极其困难的任务,即使失败,也可以找到适当的借口,得到自己和他人的原谅,从而减少失败感。成功概率是50%的事情,也就是中等概率。因此,答案选C 。

6. 科举考试中偏重测试考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试方式是( )

A. 帖经

B. 策论

C. 诗赋

D. 经义

【答案】B

7. 氏族公社时期,主要的教育活动不包括( )

A. 生产劳动的教育

B. 生活习俗的教育

C. 体格和军事训练

D. 六艺教育

【答案】D

8.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一期, 人文主义教育、新教教育、天主教教育所具有的共同点是( )

A. 实施贵族式精英教育

B. 重视古典人文学科

C. 实施世俗性的义务教育

D. 重视教育的群众性和普及性

【答案】B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考生对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教育和宗教改革时期的新教教育、天主教教育特点的掌握程度。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无论是人文主义教育还是新教教育、天主教教育,都非常重视古典人文学科的教育,古典科目及以拉丁文与希腊文为核心的古典语言是课程的基础和主体。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

9.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中国近代洋务学堂特点的是( )

A. 以造就专业人才为唯一培养目标

B. 以“西文”、“西艺”为唯一教学内容

C. 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基本教学原则

D. 以班奶授课制为基本教学组织形式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洋务学堂的特点的掌握程度,算是一个中规中矩的题。洋务学堂的特点是:培养目标一培养各项洋务事业需要的专门; 教学内容一以学习“西文”“西艺”为主,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方针下,不放弃四书五经的学习; 教学方法一能够深入浅出,循序渐进,注重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教学组织形式——有分年课程计划,确定了学制年限,采用班级授课制。

10.1886年,日本明治政府颁布的《中学校令》中,将中学分为( )

A. 职业中学和普通中学

B. 私立中学和公立中学

C. 文科中学和实科中学

D. 寻常中学和高等中学

【答案】D

【解析】1885年,日本进行官制改革,成立了第一届内阁,森有礼任文部大臣。在他的主持

,其中包括《帝国大学令》下,1886年,日本颁布了各种教育法令,统称为《学校令》、《师范学

校令》、《中学校令》和《小学校令》。《中学校令》颁布于1886年4月,规定中学是为实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培养人才而进行的基础教育,分为寻常中学和高等中学两类。前者修业5年,由各府、县设置,归各府、县管辖; 后者修业2年,归文部大臣管理。高等中学分科,设有法科、医科、工科、文科、理科、农科和商科等,属于大学预科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