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张某取得票据权利
B . 张某取得代理权
C . 张某将汇票再次委托收款背书给第三人的,乙公司不对第三人承担票据责任
D . 张某不可以将汇票背书转让
● 参考解析
考查票据背书委托收款时的基本规则。根据《票据法》第35条的规定,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根据该条规定,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取得的是代背书人行使汇票权利的代理权,而不是票据权利,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不得背书转让票据权利,所以D选项正确。根据《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51条的规定,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再次委托收款背书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