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处理时,不得限制人身自由,但可以扣留外交官证以便于下一步的处理。
公安机关对外国人作出继续盘问、行政拘留、拘留审查、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扣留护照、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决定的,应依法通知所属国家的驻华使馆、领事馆。当事人不愿意通知的,应当提出书面声明。
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适用治安处罚。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情形有哪些?
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以团队形式整团往返。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