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被伤害人被他人殴打致大腿骨多处骨折,现在医院住院治疗。办案单位根据嫌疑人情况,需要立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法医尽快对被伤害人损伤程度进行鉴定,但法医以目前伤者还在住院治疗期间,伤情不稳定,需待至少半年后出院才能鉴定为由,拒绝马上出具伤情鉴定书。
某县一工地一名工人被工友发现躺在在建楼房内已死亡,遂报案。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出警勘验,认为死因不明,于是立即派法医进行了尸检。
某区公安分局依法审理陈某涉嫌诈骗案。经公安局长批准决定拘传陈某。由于区分局正在进行专项整治活动,警力紧张,分局办案部门派民警张某一人负责执行对陈某的拘传。犯罪嫌疑人陈某到案后,在接受讯问时,因陈某拒不承认涉嫌罪名,讯问无法在12小时内及时完成,分局局长决定立即对陈某再次拘传。
A旗在办理涉黑团伙案时,由于该团伙涉及多起刑事案件,其中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发生在B旗,该案涉案人员共十人,其中八人是A旗人,在八人中有四人在A旗涉及其他多起刑事案件,另外四人没在A旗涉案。
王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王某纠集无业人员兰某、方某、钱某、贾某,吸毒人员高某某、谭某某,并成立了“桥头帮”,王某自称大哥,并制订了不服从大哥命令者剁手,不一致对外者割耳,办事不利者剁指,完成重大任务的奖励等惩罚及奖励的帮规,为了谋取利益,王某组织兰某等七人在当地粮食市场、采砂场无故闹事,拦截运输车辆,阻止业主对外销售粮食、砂石,要求业主只能按照王某等人的定价将粮食、砂石交由王某,王某等人再加价销售从中获利。为达到目的,王某等人多次无故殴打业主及工作人员,造成四人重伤,九人轻伤,砸毁业主车辆两辆,造成损失3万元,当地粮食市场、采砂场业主迫于王某等人恶名,敢怒不敢言。一年后,当地的粮食、砂石对外销售全部由王某掌控,王某一伙从中获利近百万元,王某还组织团伙成员在当地组织赌博,给参赌的人放高利贷,从中抽头渔利二十余万元,为向他人索要赌债,先后将参赌人员肖某、方某带至某仓库关押三天,直至其家人给还款才将人释放。王某为成员兰某等人每月发放“工资”,并且给完成任务的成员额外奖励,对在违法犯罪中表现积极的成员兰某提高地位,任命为“二哥”,并且购买了车辆供团伙成员办事使用,给团伙成员购买房屋。后王某等人因与另一伙犯罪嫌疑人聚众斗殴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某县公安局对涉嫌盗窃罪的张某刑事拘留,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遂向该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被害人李某得知后,向该县公安局反映了张某曾向其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犯罪嫌疑,要求立案侦查。该县公安局认为:张某已在提请批捕之中,故不需要再立案。被害人又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在审查中认为:张某既构成盗窃罪,又构成敲诈勒索罪,遂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敲诈勒索案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