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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在一场街头斗殴中,参加者甲被多人围攻,拳打脚踢,情急之下甲拿出怀揣的水果刀,将离其最近的乙捅伤。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仍对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存在较大分歧,遂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汇报。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若上级检察院认为构成正当防卫,要求县检察院不起诉,则县检察院可以不服从。若上级检察院认为不构成正当防卫,要求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则县检察院必须服从。若本案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合议庭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则审判委员会的讨论结果,合议庭可以作为主要参考。若本案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并经县法院审理宣判,则上级法院可以直接要求县法院进行二审。

问题:

[多选] 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张某侵占案,被害人李某没有起诉。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被告人李某贪污受贿数额巨大,在被抓获前畏罪自杀身亡。犯罪嫌疑人陈某和被害人何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要求不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

问题:

[多选] 王某因不堪忍受张某对其多次诽谤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后,王某又与张某进行了"私了",并向法院申请撤诉,则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王某与张某的"私了"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中"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基本原则。法院应充分尊重自诉案件当事人的意愿,经审查王某确系自愿,应准予其撤诉。本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法院应宣布张某无罪。

问题:

[单选] 下列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的有:()

在王某盗窃案中,法官刘某没有当庭听取双方的证人证言,而是委托书记员对证人证言进行记录并转交给刘某。法官高某在审理张某抢劫案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法官刘某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由于单位里要召开会议,就暂时停止了庭审。在审理一起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中,法官赵某认为庭审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就不允许辩护律师出庭,只需提交辩护意见就可以了。

问题:

[多选,共用题干题] 乌日,男,蒙古族,56岁,原任内蒙古自治区某研究所所长。2005年,乌日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将掌握的国家秘密文件非法倒卖给境外组织,情节较轻。下列关于办理本案的司法机关,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该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乌日的逮捕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乌日的逮捕应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对乌日的审判应由人民法院不公开进行。

问题:

[多选,共用题干题] 乌日,男,蒙古族,56岁,原任内蒙古自治区某研究所所长。2005年,乌日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将掌握的国家秘密文件非法倒卖给境外组织,情节较轻。侦查过程中,乌日以自己不会说汉语为由,拒绝了律师的辩护,同时也拒绝回答侦查人员的讯问,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侦查机关有义务为乌日请一位汉语翻译,以保障侦查的进行。乌日不能拒绝律师的辩护,从而放弃行使辩护权。本案的侦查人员应当采用蒙古族语言进行讯问。乌日有"如实供述"的义务。

问题:

[单选,共用题干题] 乌日,男,蒙古族,56岁,原任内蒙古自治区某研究所所长。2005年,乌日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将掌握的国家秘密文件非法倒卖给境外组织,情节较轻。经法院审理查明,乌日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其情节较轻,应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其恰巧在案件审理结束宣判前突发心脏病死亡,则此时人民法院应作出何种处理?()

A.裁定撤销案件。判决乌日有期徒刑3年。裁定中止审理。裁定终止审理。

问题:

[单选,A4型题,A3/A4型题] 患儿男,18个月。近3个月出现疲乏无力,注意力不集中,面色苍白,轻微异食癖现象,血常规:血红蛋白80g/L,红细胞2.5×10/L。发生该病的主要发病机制是()

A.缺乏叶酸。缺乏贮存铁。缺乏维生素B。红细胞合成障碍。骨髓造血功能障碍。

问题:

[多选] 检测之前的准备工作有()。

A、检测之前就检查样品或试样的技术状态是否完好。B、检测用仪器设备的功能和准确度是否符合要求;使用状态是否符合检定和校准状态。C、环境技术条件是否满足检测的技术要求。D、检测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测程序和检验规程进行检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