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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下列有关经营者集中的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经营者集中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对于禁止集中和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都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实施集中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采取责令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并处以罚款的措施。

问题:

[多选] 个体工商户王某于2009年6月在某百货商场租赁一柜台用于销售绿叶公司生产的"绿源"牌连衣裙,并采取下列促销措施,其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所雇用的销售人员都身着该百货商场的工作服,佩戴该百货商场的营业标志。以明示的方式给购买者折扣,但没有入账。举办抽奖式销售活动,最高奖为价值5000元的电视机1台。以绿叶公司的名义直销"绿源"牌连衣裙。

问题:

[多选] 渔民张大山等人出海捕得带鱼5吨,以每公斤15元的低价一次性卖给天天海鲜食品公司,该公司的下列做法中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的是:()

该公司以每公斤20元的价格出售带鱼,而其他销售者的售价为每公斤25元。其他销售者在市场压力下,被迫以每公斤20元的收购价出售带鱼,而该公司进一步将价格降为每公斤18元。其他销售者在该公司将价格降为每公斤18元后,被迫进行价格跟进,而该公司又将价格下调至每公斤15元。为防止带鱼久放变质,其他销售者在无奈之下将价格也调至每公斤15元,不料该公司竟以低于其进价的每公斤12元销售。

问题:

[多选] 生产乳制品的甲企业是某市的利税大户,为保护甲企业的利益,该市市政府决定外地同类产品进入该市的,必须达到该市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标准,并制定收费检验制度。关于该市政府的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构成政府的限制竞争行为。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构成垄断行为。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问题:

[多选] 根据《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反垄断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反垄断法》所称的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该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问题:

[多选] 下列有关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诉讼过程中,关于举证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甲公司起诉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达协同降价的协议,侵害了本公司的市场利益,乙公司和丙公司应对他们之间达成的降价协议是否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举证。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认为乙公司在本地区市场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且从事过以低于市场价1/3的价格向包括甲公司在内的下游企业收购原材料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是否构成市场支配地位举证,乙公司应当对其是否具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举证。甲为某市唯一一家天然气公司,某小区72户居民起诉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求在新建楼房内安装该公司制定企业生产的高价壁挂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市场结构情况,直接认定被告在相关市场内具有支配地位和滥用行为。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和丙公司构成横向垄断协议,可以以乙公司和丙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作为证明其构成垄断协议的证据。

问题:

[多选] 关于下列几起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认为大地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害其合法权益,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大地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处理决定生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某镇注册的甲公司诉大地公司及其经销商之间构成垄断协议,该案的第一审法院必须为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的甲公司起诉包头市大地公司垄断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要求赔偿的案件,既可以由垄断行为发生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也可以由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甲公司在呼和浩特市起诉注册地在北京的太阳公司垄断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法院受理后发现乙公司已经以同样的诉由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太阳公司,呼和浩特市中院应当将该案移送北京中院管辖。

问题:

[多选,共用题干题] 2013年1月3日,中国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据了解,自2006年12月开始,国家发改委多次收到举报材料,反映上述六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2001年至2006年期间,六家涉案企业在台湾地区、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针对全球市场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6家企业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优势地位,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涉案液晶面板销售数量合计514.62万片,违法所得达2.08亿元。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已依法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经济制裁总额达3.53亿元。其中,三星1.01亿元.LG1.18亿元,奇美9441万元,友达2189万元,中华映管1620万元,瀚宇彩晶24万元。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涉案的六家企业已提出整改措施:一是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承诺尽最大努力向中国彩电企业公平供货,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高端产品、新技术产品采购机会;三是承诺对中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据中国电子视像协会依据2011年中国液晶电视行业数据测算,仅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就可让国内彩电企业每年节约成本3.95亿元。)此次反垄断调查和处罚,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助于深化这些液晶面板企业与中国彩电企业的合作,有效提升中国彩电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并惠及消费者。据悉,截至目前,TCL、创维、康佳、长虹等国内九家主要彩电企业已收到了1.72亿元退款。针对上述报道,分析本案中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题目:2001年至2006年期间,六家涉案企业在台湾地区、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针对全球市场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并约定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液晶面板时,依据"晶体会议"协商价格或互相交换的信息。该行为的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该行为属于横向垄断协议。该行为属于价格垄断协议。如果该行为被国内企业起诉到人民法院,则上述企业应当对该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承担举证责任。若上述企业能够证明其协同行为的目的是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压力所为,则可以不适用反垄断法的规定。

问题:

[多选,共用题干题] 2013年1月3日,中国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据了解,自2006年12月开始,国家发改委多次收到举报材料,反映上述六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2001年至2006年期间,六家涉案企业在台湾地区、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针对全球市场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6家企业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优势地位,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涉案液晶面板销售数量合计514.62万片,违法所得达2.08亿元。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已依法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经济制裁总额达3.53亿元。其中,三星1.01亿元.LG1.18亿元,奇美9441万元,友达2189万元,中华映管1620万元,瀚宇彩晶24万元。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涉案的六家企业已提出整改措施:一是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承诺尽最大努力向中国彩电企业公平供货,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高端产品、新技术产品采购机会;三是承诺对中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据中国电子视像协会依据2011年中国液晶电视行业数据测算,仅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就可让国内彩电企业每年节约成本3.95亿元。)此次反垄断调查和处罚,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助于深化这些液晶面板企业与中国彩电企业的合作,有效提升中国彩电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并惠及消费者。据悉,截至目前,TCL、创维、康佳、长虹等国内九家主要彩电企业已收到了1.72亿元退款。针对上述报道,分析本案中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题目:关于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上述涉案企业的处理以及损害赔偿,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如果涉案企业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入围行业协议组织达成垄断协议,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若本案因垄断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民事诉讼,则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原告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被起诉的垄断行为之日起算。

问题:

[多选,共用题干题] 2013年1月3日,中国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据了解,自2006年12月开始,国家发改委多次收到举报材料,反映上述六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2001年至2006年期间,六家涉案企业在台湾地区、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针对全球市场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6家企业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优势地位,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涉案液晶面板销售数量合计514.62万片,违法所得达2.08亿元。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已依法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经济制裁总额达3.53亿元。其中,三星1.01亿元.LG1.18亿元,奇美9441万元,友达2189万元,中华映管1620万元,瀚宇彩晶24万元。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涉案的六家企业已提出整改措施:一是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承诺尽最大努力向中国彩电企业公平供货,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高端产品、新技术产品采购机会;三是承诺对中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据中国电子视像协会依据2011年中国液晶电视行业数据测算,仅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就可让国内彩电企业每年节约成本3.95亿元。)此次反垄断调查和处罚,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助于深化这些液晶面板企业与中国彩电企业的合作,有效提升中国彩电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并惠及消费者。据悉,截至目前,TCL、创维、康佳、长虹等国内九家主要彩电企业已收到了1.72亿元退款。针对上述报道,分析本案中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题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与反垄断局在反垄断调查中,可以采用的行为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针对上述企业的举报,举报人采用了书面形式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进行调查。调查人员有权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并查封、扣押相关的证据。反垄断执法机构采取前一选项中所述的措施,应当向发改委书面报告,并经批准。若韩国三星是六家涉嫌违法企业中第一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