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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国际运输资质, 2015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国内运送旅客,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77.6万元;运送旅客至境外,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53.28万元。 (2)运送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收入金额26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18万元。 (3)提供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金额7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6万元。 (4)修理、修配各类车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1.59万元。 (5)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货运汽车6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4.72万元。 (6)进口轻型商用客车3辆自用,经海关核定的成交价共计57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6万元、保险费3万元。 (7)购进小汽车4辆自用,每辆单价16万元,取得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4万元、税额10.88万元:另支付销售公司运输费用,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4万元、税额0.44万元。 (8)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购进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税额0.34万元,7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3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其他相关资料:假定进口轻型商用客车的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5%) 计算该公司7月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问题:

[问答题] 位于市区的某动漫软件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一台机器设备,国外买价折合人民币640000元,运抵我国入关地前支付的运费折合人民币42000元、保险费折合人民币38000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6000元、税额1760元。 (2)支付给境外某公司特许权使用费,扣缴相应税款并取得税收缴款凭证。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费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含按税法规定应由该动漫软件公司代扣代缴的税款)。 (3)购进一辆小汽车自用,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车辆金额为190000元、装饰费10000元,税额合计34000元。 (4)支付公司员工工资300000元;支付办公用矿泉水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金额5000元、税额850元。 (5)将某业务单元的实物资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出,收取转让款5000000元。 (6)销售自行开发的动漫软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000元。销售额中有800000元尚未开具发票。 (其他相关资料:进口机器设备关税税率为12%。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期初留抵税额为0) 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进口关税。

问题:

[问答题] 某市有国际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经营情况如下: (1)从事运输服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36万元。 (2)从事仓储服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仓储收入110万元,装卸费18万元。 (3)从事国内运输服务,价税合计277.5万元;运输至香港、澳门,价税合计51.06万元。 (4)出租客货两用车,取得含税收入60.84万元。 (5)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普通发票3.09万元。 (6)进口货车,成交价160万元,境外运费12万元。保险费8万元。 (7)国内购进小汽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8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销售货物接受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6万元,增值税0.66万元。 (8)购买矿泉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其中60%赠送给客户,40%用于职工福利。 已知:进口货车适用的关税税率20%。 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问题:

[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仪器设备一台,国外买价64000元,运抵我国入关前支付的运费4200元、保险费3800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600元、税额176元。 (2)外购食用酒精100吨,每吨不含税价8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800000元、税额136000元;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50000元、税额55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装卸费30000元、税额1 800元。 (3)销售粮食白酒60吨给某专卖店,每吨销售价格26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4420元,共计应收含税销售额1825200元。由于专卖店提前支付价款,企业给予专卖店3%的销售折扣,实际收款1770444元。另外,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20000元、税额13200元。 (4)销售与业务(3)同品牌粮食白酒50吨给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每吨售价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共计1 000000元、税额170000元。 (5)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薯类白酒25吨,每吨售价33462元并开具普通发票,共计取得含税销售额836550元。 (6)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酒精被盗2.5吨,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作为损失转营业外支出处理。(其他相关资料:关税税率12%,白酒消费税税率20%加0.5元/500克,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该白酒生产企业自行计算12月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如下: ①进口设备应缴纳增值税=(64000+4200+3800+1600)×(1+12%)×17%=14013.44(元) 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6000+176+5500+1800+13200+14013.44=170689.44(元) ③销项税额=(1770444+1000000+836550)×17%=613188.98(元) ④损失酒精转出进项税额=2.5×8000×17%=3400(元) ⑤应缴纳增值税=613188.98-170689.44+3400=445899.54(元) ⑥应缴纳的消费税=(1770444+1000000+836550)×20%+(60+50+25)×2000×0.5=721398.8+135000=856398.8(元) ⑦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445899.54+856398.8)×(5%+3%+2%)=130229.83(元) 计算该企业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问题:

[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仪器设备一台,国外买价64000元,运抵我国入关前支付的运费4200元、保险费3800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600元、税额176元。 (2)外购食用酒精100吨,每吨不含税价8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800000元、税额136000元;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50000元、税额55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装卸费30000元、税额1 800元。 (3)销售粮食白酒60吨给某专卖店,每吨销售价格26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4420元,共计应收含税销售额1825200元。由于专卖店提前支付价款,企业给予专卖店3%的销售折扣,实际收款1770444元。另外,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20000元、税额13200元。 (4)销售与业务(3)同品牌粮食白酒50吨给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每吨售价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共计1 000000元、税额170000元。 (5)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薯类白酒25吨,每吨售价33462元并开具普通发票,共计取得含税销售额836550元。 (6)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酒精被盗2.5吨,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作为损失转营业外支出处理。(其他相关资料:关税税率12%,白酒消费税税率20%加0.5元/500克,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该白酒生产企业自行计算12月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如下: ①进口设备应缴纳增值税=(64000+4200+3800+1600)×(1+12%)×17%=14013.44(元) 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6000+176+5500+1800+13200+14013.44=170689.44(元) ③销项税额=(1770444+1000000+836550)×17%=613188.98(元) ④损失酒精转出进项税额=2.5×8000×17%=3400(元) ⑤应缴纳增值税=613188.98-170689.44+3400=445899.54(元) ⑥应缴纳的消费税=(1770444+1000000+836550)×20%+(60+50+25)×2000×0.5=721398.8+135000=856398.8(元) ⑦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445899.54+856398.8)×(5%+3%+2%)=130229.83(元) 计算该企业12月的销项税额。

问题:

[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仪器设备一台,国外买价64000元,运抵我国入关前支付的运费4200元、保险费3800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600元、税额176元。 (2)外购食用酒精100吨,每吨不含税价8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800000元、税额136000元;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50000元、税额55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装卸费30000元、税额1 800元。 (3)销售粮食白酒60吨给某专卖店,每吨销售价格26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4420元,共计应收含税销售额1825200元。由于专卖店提前支付价款,企业给予专卖店3%的销售折扣,实际收款1770444元。另外,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20000元、税额13200元。 (4)销售与业务(3)同品牌粮食白酒50吨给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每吨售价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共计1 000000元、税额170000元。 (5)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薯类白酒25吨,每吨售价33462元并开具普通发票,共计取得含税销售额836550元。 (6)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酒精被盗2.5吨,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作为损失转营业外支出处理。(其他相关资料:关税税率12%,白酒消费税税率20%加0.5元/500克,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该白酒生产企业自行计算12月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如下: ①进口设备应缴纳增值税=(64000+4200+3800+1600)×(1+12%)×17%=14013.44(元) 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6000+176+5500+1800+13200+14013.44=170689.44(元) ③销项税额=(1770444+1000000+836550)×17%=613188.98(元) ④损失酒精转出进项税额=2.5×8000×17%=3400(元) ⑤应缴纳增值税=613188.98-170689.44+3400=445899.54(元) ⑥应缴纳的消费税=(1770444+1000000+836550)×20%+(60+50+25)×2000×0.5=721398.8+135000=856398.8(元) ⑦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445899.54+856398.8)×(5%+3%+2%)=130229.83(元) 计算该企业损失酒精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问题:

[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仪器设备一台,国外买价64000元,运抵我国入关前支付的运费4200元、保险费3800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600元、税额176元。 (2)外购食用酒精100吨,每吨不含税价8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800000元、税额136000元;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50000元、税额55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装卸费30000元、税额1 800元。 (3)销售粮食白酒60吨给某专卖店,每吨销售价格26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4420元,共计应收含税销售额1825200元。由于专卖店提前支付价款,企业给予专卖店3%的销售折扣,实际收款1770444元。另外,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20000元、税额13200元。 (4)销售与业务(3)同品牌粮食白酒50吨给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每吨售价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共计1 000000元、税额170000元。 (5)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薯类白酒25吨,每吨售价33462元并开具普通发票,共计取得含税销售额836550元。 (6)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酒精被盗2.5吨,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作为损失转营业外支出处理。(其他相关资料:关税税率12%,白酒消费税税率20%加0.5元/500克,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该白酒生产企业自行计算12月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如下: ①进口设备应缴纳增值税=(64000+4200+3800+1600)×(1+12%)×17%=14013.44(元) 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6000+176+5500+1800+13200+14013.44=170689.44(元) ③销项税额=(1770444+1000000+836550)×17%=613188.98(元) ④损失酒精转出进项税额=2.5×8000×17%=3400(元) ⑤应缴纳增值税=613188.98-170689.44+3400=445899.54(元) ⑥应缴纳的消费税=(1770444+1000000+836550)×20%+(60+50+25)×2000×0.5=721398.8+135000=856398.8(元) ⑦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445899.54+856398.8)×(5%+3%+2%)=130229.83(元) 计算该企业12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问题:

[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仪器设备一台,国外买价64000元,运抵我国入关前支付的运费4200元、保险费3800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600元、税额176元。 (2)外购食用酒精100吨,每吨不含税价8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800000元、税额136000元;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50000元、税额55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装卸费30000元、税额1 800元。 (3)销售粮食白酒60吨给某专卖店,每吨销售价格26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4420元,共计应收含税销售额1825200元。由于专卖店提前支付价款,企业给予专卖店3%的销售折扣,实际收款1770444元。另外,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20000元、税额13200元。 (4)销售与业务(3)同品牌粮食白酒50吨给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每吨售价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共计1 000000元、税额170000元。 (5)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薯类白酒25吨,每吨售价33462元并开具普通发票,共计取得含税销售额836550元。 (6)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酒精被盗2.5吨,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作为损失转营业外支出处理。(其他相关资料:关税税率12%,白酒消费税税率20%加0.5元/500克,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该白酒生产企业自行计算12月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如下: ①进口设备应缴纳增值税=(64000+4200+3800+1600)×(1+12%)×17%=14013.44(元) 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6000+176+5500+1800+13200+14013.44=170689.44(元) ③销项税额=(1770444+1000000+836550)×17%=613188.98(元) ④损失酒精转出进项税额=2.5×8000×17%=3400(元) ⑤应缴纳增值税=613188.98-170689.44+3400=445899.54(元) ⑥应缴纳的消费税=(1770444+1000000+836550)×20%+(60+50+25)×2000×0.5=721398.8+135000=856398.8(元) ⑦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445899.54+856398.8)×(5%+3%+2%)=130229.83(元) 计算该企业12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问题:

[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仪器设备一台,国外买价64000元,运抵我国入关前支付的运费4200元、保险费3800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600元、税额176元。 (2)外购食用酒精100吨,每吨不含税价8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800000元、税额136000元;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50000元、税额55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装卸费30000元、税额1 800元。 (3)销售粮食白酒60吨给某专卖店,每吨销售价格26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4420元,共计应收含税销售额1825200元。由于专卖店提前支付价款,企业给予专卖店3%的销售折扣,实际收款1770444元。另外,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20000元、税额13200元。 (4)销售与业务(3)同品牌粮食白酒50吨给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每吨售价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共计1 000000元、税额170000元。 (5)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薯类白酒25吨,每吨售价33462元并开具普通发票,共计取得含税销售额836550元。 (6)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酒精被盗2.5吨,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作为损失转营业外支出处理。(其他相关资料:关税税率12%,白酒消费税税率20%加0.5元/500克,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该白酒生产企业自行计算12月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如下: ①进口设备应缴纳增值税=(64000+4200+3800+1600)×(1+12%)×17%=14013.44(元) 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6000+176+5500+1800+13200+14013.44=170689.44(元) ③销项税额=(1770444+1000000+836550)×17%=613188.98(元) ④损失酒精转出进项税额=2.5×8000×17%=3400(元) ⑤应缴纳增值税=613188.98-170689.44+3400=445899.54(元) ⑥应缴纳的消费税=(1770444+1000000+836550)×20%+(60+50+25)×2000×0.5=721398.8+135000=856398.8(元) ⑦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445899.54+856398.8)×(5%+3%+2%)=130229.83(元) 计算该企业12月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问题:

[问答题] 某市有国际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经营情况如下: (1)从事运输服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36万元。 (2)从事仓储服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仓储收入110万元,装卸费18万元。 (3)从事国内运输服务,价税合计277.5万元;运输至香港、澳门,价税合计51.06万元。 (4)出租客货两用车,取得含税收入60.84万元。 (5)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普通发票3.09万元。 (6)进口货车,成交价160万元,境外运费12万元。保险费8万元。 (7)国内购进小汽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8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销售货物接受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6万元,增值税0.66万元。 (8)购买矿泉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其中60%赠送给客户,40%用于职工福利。 已知:进口货车适用的关税税率20%。 计算业务(3)中的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