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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断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转为企业自用或出租的,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正确。错误。

问题:

[判断题] 依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收入。

正确。错误。

问题:

[判断题]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追缴税款。()

正确。错误。

问题:

[判断题] 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转让技术使用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正确。错误。

问题:

[问答题,简答题] 计算题: 某市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销售。2008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以空运方式从境外进口化妆品一批。该批化妆品境外成交价格加运费折合人民币200万元。经海关审查,公司申报的完税价格未包含保险费。公司的解释是相关费用无法确定。海关对此依法进行调整征税,甲公司获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 (2)将上月进口的化工原料价值100万元全部发往乙公司委托加工化妆品,支付加工费2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将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继续加工成另一型号的化妆品,加工完成后,20%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其余80%内销取得含税销售额257.4万元。 (说明:假设进口化妆品关税税率为5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

问题:

[问答题,简答题] 计算题: 2008年11月,甲公司发生以下业务: (1)对年初销售并已经交付使用的某软件产品进行维护,取得技术服务费5万元。 (2)经境外乙公司许可使用某项商标,本月向乙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10万元。 (3)以某项专利技术投资入股,该项专利技术的账面原值为50万元,评估价值为80万元,双方同意以75万元的价值作价入股,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 (4)转让一宗土地的使用权、取得转让收入600万元。该宗土地系于2007年11月份接受丙公司抵债时取得,抵债时该宗土地作价500万元,2008年月日11月其账面余值为490万元。 (5)本月1日起将承租后空置的一层办公楼转租给丁公司,收取转租租金12万元。甲公司承租此层办公楼的月租金为10万元。 要求:

问题:

[问答题,简答题] 计算题: 中国公民张某为某大学教授,2009年1-6月除了从所在大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外,还取得以下几项收入: (1)2月10日受邀到境内某企业作演讲,主办方支付报酬5000元。 (2)3月份有两篇论文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分别取得稿酬3200元和4500元。 (3)4月份,将自己某著作的外文翻译出版权转让给境外某出版社,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62000元,已向该境外出版社所在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折合人民币5600元。 (4)6月6日因购物取得一张发票,中奖1000元;6月8日又因购物取得发票,中奖200元。 要求:

问题:

[问答题,简答题] 计算题: 李某是某市居民,于2005年2月以50万元购得一临街商铺,同时支付相关税费1万元,购置后一直对外出租。2008年5月,将临街商铺改租为卖,以80万元转让给他人,经相关评估机构评定,房屋的重置成本价为7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80%。 要求:

问题:

[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位于县城的某筷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4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月初进口一批优质红木用于生产红木工艺筷子,成交价折合人民币20万元,另向境外支付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合计折合人民币1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折合人民币2万元。企业按规定缴纳了关税、进口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为将货物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企业支付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共计5万元,尚未取得货运发票。 (2)委托某商场代销红木工艺筷子5000套,双方约定,待5000套全部售出并取得代销清单后,企业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商场。本月底尚未收到代销清单,但已收到其中的3000套的不含税货款30万元。 (3)将红木工艺筷子4000套按100元/套的不含税价格赊销给某代理商,双方约定,下个月的25日付款,届时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自产红木工艺筷子1000套在展销会上作为样品,在展销会结束后无偿赠送给参展的其他客商。 (5)向林业生产者收购一批白桦木原木用以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给林业生产者开具了经主管税收机关批准使用的农产品收购凭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50万元,收购款已支付。该批原木通过铁路运往企业所在地,企业支付运输费5万元,建设基金1万元,装卸费1万元,保险费1.5万元,有关费用已在货运发票上分别注明。 (6)将成本为20万元的原木移送给位于某市市区的一加工企业,委托其加工成木制一次性筷子,木月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及辅料费金额共计5万元。本月将其全部直接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 (7)外购低值易耗品、自来水、电力,支付含税价款合计6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8)销售本企业已使用了半年的某台机器设备,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1万元。购买该设备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本月账面净值为19万元。 (说明: ①该筷子生产企业2008年未列入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试点单位; ②假设红木的进口关税税率为35%; ③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 ④月初增值税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0; ⑤本月取得的合法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

问题:

[单选] 下列法律中,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