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塞敲缸是指工作行程开始的瞬间(或当活塞上行时),稍大塞历在气缸内摆动或窜动,造成活塞的()与缸壁、缸盖相碰撞。 ["头部","裙部","头部或裙部"]
图示癌痛三阶梯治疗的实施方法。
中国联通客户服务中心的()都要通过客服代表传达给客户。 ["会议精神","流程规划","日常培训计划","服务理念","战略定位"]
用光功率计测试Sn点(OTU的输出点)光功率,液晶屏上显示“0.5mW”,工程师按下“dBm”键,显示结果是()。 ["0.5dBm","负3dBm","负0.5dBm","3.01dBm"]
李志刚与吴淑华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老年人再婚,婚后二人居住在李志刚2000年12月购买的商品房内。2001年10月李志刚的儿子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定将N市“丁香园”内住房一套留给父亲。该房价值人民币20万元。婚后李志刚劝吴淑华辞去工作安度晚年,吴淑华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太好,遂辞去工作。李志刚每日早出晚归,忙于做生意,吴淑华认为李志刚对自己漠不关心,加之其定居国外的女儿请她前去同住,遂于2003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稳定,现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认为其与李志刚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丁香园”的住房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出要求李志刚给予2万元的经济帮助,因为是李志刚劝其辞去工作,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李志刚同意离婚,但不愿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吴淑华的父亲去世,留有价值10万元的古画一幅,但未留下遗嘱,吴淑华是其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对吴淑华提出的要李志刚给予经济帮助的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
由于参保资料中人员姓名在提交时错误,现在想在系统里面更改人员姓名,怎么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