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法题库>企业破产法律制度题库

问题:

[多选]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法院应当受理的有()

A . A、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B . B、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C . C、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
D . D、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下列对提存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的处理正确的有() A、对于无法通知且无法直接交付的债权人的财产分配额,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管理人应将其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B、对附生效条件的债权,在最后分配公告日,条件未成就的,应将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C、对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在最后分配公告日,条件未成就的,应将分配额交付给该债权人。 D、对诉讼或仲裁未决的债权,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2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将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此项权利即别除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别除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受破产清算与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程序中受到一定限制。 B、别除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行使别除权。 C、别除权人就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利。 D、别除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对于下列事项的表决,债权人会议未通过的,解决方法正确的有() A、对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事项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B、对于破产财产的分配的事项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C、债权人对于人民法院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D、债权人对于人民法院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2008年7月,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已于2008年8月底前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的50%,并应于2008年年底将各自剩余的50%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2008年10月,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08年10月31日,甲公司管理人收到了乙公司关于是否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的催告,但直至2008年12月初,管理人尚未对乙公司的催告做出答复。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B、乙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C、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合同履行提供担保。 D、乙公司有权就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申报债权。 甲企业被债权人王某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发现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B、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0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C、如果债权人王某愿意垫付相关费用,则破产程序可以继续进行。 D、人民法院在确认属实后,应当受理破产案件,并作出破产宣告,同时作出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法院应当受理的有()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原因。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1)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在线 客服